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權委)於今日去信立法會《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譚耀宗,就最低工資條例草案表達意見,建議最低工資的時薪應訂於33元,保障工人生活;並需要讓勞顧會參與制訂最低工資水平,才能全面反映工人的訴求。
權委於建議書內指出,當局釐訂最低工資水平時,必須考慮工人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平均工資、勞動生產力、通脹率、就業率及社會保障水平等固然是其中的參考因素,然而最關鍵的是有關水平決不能低於綜援水平,亦必須能夠保障低薪工人的生活。
與外國情況有別,由於香港欠缺支援低薪工人的配套措施,譬如負薪俸稅、工資補貼等,因此權委建議最低工資為全港平均工資的六成,而最低工資時薪應訂於33元,才能保障低薪工人有合理的生活水平。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作為香港勞工事務最高層次的諮詢機構,而勞顧會勞方代表是由全港所有職工會選舉產生,能夠代表勞動階層的聲音,所以制訂最低工資水平的過程,勞顧會必須有所參與,故建議勞顧會代表應在最低工資委員會中有一定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