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权益委员会(权委)於今日去信立法会《最低工资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谭耀宗,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表达意见,建议最低工资的时薪应订於33元,保障工人生活;并需要让劳顾会参与制订最低工资水平,才能全面反映工人的诉求。
权委於建议书内指出,当局釐订最低工资水平时,必须考虑工人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平均工资、劳动生产力、通胀率、就业率及社会保障水平等固然是其中的参考因素,然而最关键的是有关水平决不能低於综援水平,亦必须能够保障低薪工人的生活。
与外国情况有别,由於香港欠缺支援低薪工人的配套措施,譬如负薪俸税、工资补贴等,因此权委建议最低工资为全港平均工资的六成,而最低工资时薪应订於33元,才能保障低薪工人有合理的生活水平。
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作为香港劳工事务最高层次的谘询机构,而劳顾会劳方代表是由全港所有职工会选举产生,能够代表劳动阶层的声音,所以制订最低工资水平的过程,劳顾会必须有所参与,故建议劳顾会代表应在最低工资委员会中有一定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