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女的心願,只是最基本要求一個合理的薪酬待遇、職業保障,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和一個完善的退休保障計劃等等。工聯會從過去到現在,一直心繫勞工、鍥而不捨地為僱員爭取權益,經多年努力爭取下,多條重大保障勞工的法例已經有所成功,但有些卻仍需繼續不懈去爭取!現在,讓我們一起回顧過去為勞工拼搏的歲月。
▲ 1973年6月-基達髮廠關閉,資方提前一個月通知解僱全廠員工,不作任何補償。紡織染工會(工聯會屬會)協助髮廠工友追討補償,工友遊行至利園勞工處靜坐,迫使資方發放遣散補償。此事件促使1974年遣散費條例出台
▲ 1982年6月-勵利集團玩具廠倒閉清盤,近一千三百名工人被拖欠的薪金、遣散費等達數百萬元,工聯會及工會代表努力協助調解,並促成《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條例》於1985年實施
▲ 1994年1月-匯豐銀行石硤尾分行被縱火,工聯會和屬會文專協(現為文專總會-工聯會屬會)全力支持家屬爭取賠償,其後更致力爭取文職人員的職業安全保障,成功促使政府通過《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 爭取了十幾年的最低工資法例終於在2011年5月1日實施,全港31萬基層僱員得到加薪
▲ 經過長達九年的爭取,立法會終於在2月18日三讀通過《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落實男士可享三天及五分之四薪酬的侍產假政策,3天侍產假從無到有
▲ 今年5月1日,又到了上街爭取訴求的大日子了!
林淑儀會長:「工聯會無論在任何政治環境,或無論誰是特首,都不會為了一時的掌聲而「搏出位」;爭取權益亦不是上電視說兩句這麼簡單,而是用拚搏的精神,長期鍥而不捨、實實在在地為勞工打拚!」
▲ 我們走上街頭抗爭過,以前如是,現在和未來亦會一樣!我們必須團結一致,用行動捍衛自己的勞動尊嚴。5月1日灣仔修頓球場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