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女的心愿,只是最基本要求一个合理的薪酬待遇、职业保障,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一个完善的退休保障计劃等等。工联会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心繫劳工、锲而不捨地为僱员争取权益,经多年努力争取下,多条重大保障劳工的法例已经有所成功,但有些却仍需继续不懈去争取!现在,让我们一起回顾过去为劳工拼搏的岁月。
▲ 1973年6月-基达髮厂关闭,资方提前一个月通知解僱全厂员工,不作任何补偿。纺织染工会(工联会属会)协助髮厂工友追讨补偿,工友遊行至利园劳工处静坐,迫使资方发放遣散补偿。此事件促使1974年遣散费条例出台
▲ 1982年6月-励利集团玩具厂倒闭清盘,近一千三百名工人被拖欠的薪金、遣散费等达数百万元,工联会及工会代表努力协助调解,并促成《破产欠薪保障基金条例》於1985年实施
▲ 1994年1月-汇丰银行石硖尾分行被纵火,工联会和属会文专协(现为文专总会-工联会属会)全力支持家属争取赔偿,其後更致力争取文职人员的职业安全保障,成功促使政府通过《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 争取了十幾年的最低工资法例终於在2011年5月1日实施,全港31万基层僱员得到加薪
▲ 经过长达九年的争取,立法会终於在2月18日三读通过《2014年僱佣(修订)条例草案》,落实男士可享三天及五分之四薪酬的侍产假政策,3天侍产假从无到有
▲ 今年5月1日,又到了上街争取诉求的大日子了!
林淑仪会长:「工联会无论在任何政治环境,或无论谁是特首,都不会为了一时的掌声而「搏出位」;争取权益亦不是上电视说两句这麼简单,而是用拚搏的精神,长期锲而不捨、实实在在地为劳工打拚!」
▲ 我们走上街头抗争过,以前如是,现在和未来亦会一样!我们必须团结一致,用行动捍卫自己的劳动尊严。5月1日湾仔修顿球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