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匯自今年起先後出售九個原屬房委會擁有的多個公共屋邨及居屋商場與停車場,公營資產拆售到私人財團手上,頓時令住戶擔心新業主大幅提高商鋪租金及泊車費。工聯會擔心相關業權一旦再遭拆售,除了趕絕小本經營者,也意味著居住在公屋、居屋的市民使用屋邨設施的使用權既遭剝削,又要「捱貴租」,最後益了炒家,苦了基層市民。
首當其衝的是筲箕灣東熹苑,該屋苑129個停車場車位,有關大業主已鐵定明日開售,買家將抽簽認購,物業代理已陸續「收票」。據說車位初步定價約為80萬至120萬元不等,目前已超額認購,預料一半車位由非住戶買入。東熹苑當區區議員許林慶指出,有不少住戶反映憂慮,認為拆售必掀起車位炒風,容許非住戶買入車位,最後可能導致住戶沒有車位可用。另外,東熹苑有數個車位為傷殘人士專用車位,許林慶擔心拆售車位後會令傷殘人士專用車位減少。許表示,反對東熹苑車位拆售予非住戶。
立法會議員郭偉强稱,大業主透過物業代理已向有興趣的買家列出多項銷售條件,包括買家可擁有首年租金四厘回贈,又以送管理費、毋須補地價及日後可自由買賣,甚至送釐印費和送律師費等作招徠。他估計,東熹苑現時車位月租約2500元,被拆售之後必飆升,過去每年只加租百多元的情況不再復見。他稱相關停車場車位應只限住戶購買,這才可確保住戶可享有使用權,而當局應提醒買家必須注意車場日後的維修及保養責任。而停車位被公開發售後,房委會或地政總署有責任監管使用權限。
另外,上水天平邨方面,據知大業主亦將在明年二月中,公開發售約470個車位。北區區議員黃宏滔指出,有天平邨車主擔心停車場遭拆售後,停車場月租會較目前昂貴,憂慮未必可租到車位,尤其是公屋租戶更加面對應否認購的兩難,購入車位可能影響資產限額,影響租住權,不認購可能喪失使用車位的機會;而拆售車位導致業權過份分散,影響管理質素和服務監督。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不少屋邨商場及車位租戶至今未知出售後的新安排,包括續租及新租約價錢,居民既擔心無法優先享用相關設施,又擔憂有企業大規模收購而出現控制市場的局面。鄧家彪續指,新買家也未必清楚日後是否要負起維修停車場大樓及相關設施開支的承擔,車位轉售一旦掀起炒風,租金飊升,住戶使用屋苑設施利益必然受損;而根據房屋條例4(1)條,房委會必須為居民提供委員會認為適合附屬於房屋的康樂設施,故此房委會是有責任確保新業主提供相關設施及服務時,須考慮主要服務對象(即該地段住戶)的需要。
身兼社委主任的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出,根據所取得的相關契約顯示,雖沒有不可拆售條文,但有規定原有大業主須確保停車場所停泊的車輛只能屬於屋邨住戶及其真實的訪客。換句話說,車位遭拆售後,非住戶類的新業主連自己的車輛,也不可以停泊在上述位置,即只能租回給住戶使用。由於停車場業權轉移屬地政總署監督的工作,所以工聯會已分別去信地政總署及運房局查詢業權問題,並發現拆售車位一事仍存在不少疑團,隨時令市民誤墮法網,包括:
一、地契條文限制車位只供該地段住戶及其訪客使用,新買家是否知悉車位有租用限制;
二、如車位由非住戶持有,新買家是否知悉連自用,都可能違反地契;
三、車位使用權由誰人去監管,是地契或公契監管人?一旦有業主違反相關契諾,是否須負起民事或刑事責任;
四、究竟大業主是否已完成補地價手續,未來新買家是否仍有補地價的需要;
五、公屋住戶購入車位,是否計入資產審查,會否因此變為富戶,被剔除公屋資格。
麥美娟對此等問題感到憂慮,希望房署和地政總署盡快跟進和加強監管。
工聯會一直建議房委會考慮回購相關設施,現時屋苑設施被轉售後,資產陸續被炒家拆售圖利,為公屋及居屋住戶提供較廉價的設施服務原意已被扭曲,房委會與地政總署決不能袖手旁觀。工聯會要求及建議:
一、停止拆售停車場車位,免掀炒風;如公開發售,只限住戶購買;
二、房委會或地政總署應提醒買家注意停車場日後的維修、保養責任,及轉售的風險,並有可能要承擔屋邨的維修費用;
三、房委會及地政總署監管莫卸責,宜成立監管小組,監管售予私人財團的商場及停車場服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