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汇自今年起先後出售九个原属房委会拥有的多个公共屋邨及居屋商场与停车场,公营资产拆售到私人财团手上,顿时令住户担心新业主大幅提高商铺租金及泊车费。工联会担心相关业权一旦再遭拆售,除了赶绝小本经营者,也意味着居住在公屋、居屋的市民使用屋邨设施的使用权既遭剥削,又要「捱贵租」,最後益了炒家,苦了基层市民。
首当其冲的是筲箕湾东熹苑,该屋苑129个停车场车位,有关大业主已铁定明日开售,买家将抽签认购,物业代理已陆续「收票」。据说车位初步定价约为80万至120万元不等,目前已超额认购,预料一半车位由非住户买入。东熹苑当区区议员许林庆指出,有不少住户反映忧虑,认为拆售必掀起车位炒风,容许非住户买入车位,最後可能导致住户没有车位可用。另外,东熹苑有数个车位为伤残人士专用车位,许林庆担心拆售车位後会令伤残人士专用车位减少。许表示,反对东熹苑车位拆售予非住户。
立法会议员郭伟强称,大业主透过物业代理已向有兴趣的买家列出多项销售条件,包括买家可拥有首年租金四厘回赠,又以送管理费、毋须补地价及日後可自由买卖,甚至送釐印费和送律师费等作招徕。他估计,东熹苑现时车位月租约2500元,被拆售之後必飙升,过去每年只加租百多元的情况不再復见。他称相关停车场车位应只限住户购买,这才可确保住户可享有使用权,而当局应提醒买家必须注意车场日後的维修及保养责任。而停车位被公开发售後,房委会或地政总署有责任监管使用权限。
另外,上水天平邨方面,据知大业主亦将在明年二月中,公开发售约470个车位。北区区议员黄宏滔指出,有天平邨车主担心停车场遭拆售後,停车场月租会较目前昂贵,忧虑未必可租到车位,尤其是公屋租户更加面对应否认购的两难,购入车位可能影响资产限额,影响租住权,不认购可能丧失使用车位的机会;而拆售车位导致业权过份分散,影响管理质素和服务监督。立法会议员邓家彪表示,不少屋邨商场及车位租户至今未知出售後的新安排,包括续租及新租约价钱,居民既担心无法优先享用相关设施,又担忧有企业大规模收购而出现控制市场的局面。邓家彪续指,新买家也未必清楚日後是否要负起维修停车场大楼及相关设施开支的承担,车位转售一旦掀起炒风,租金飊升,住户使用屋苑设施利益必然受损;而根据房屋条例4(1)条,房委会必须为居民提供委员会认为适合附属於房屋的康乐设施,故此房委会是有责任确保新业主提供相关设施及服务时,须考虑主要服务对象(即该地段住户)的需要。
身兼社委主任的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指出,根据所取得的相关契约显示,虽没有不可拆售条文,但有规定原有大业主须确保停车场所停泊的车辆只能属於屋邨住户及其真实的访客。换句话说,车位遭拆售後,非住户类的新业主连自己的车辆,也不可以停泊在上述位置,即只能租回给住户使用。由於停车场业权转移属地政总署监督的工作,所以工联会已分别去信地政总署及运房局查询业权问题,并发现拆售车位一事仍存在不少疑团,随时令市民误堕法网,包括:
一、地契条文限制车位只供该地段住户及其访客使用,新买家是否知悉车位有租用限制;
二、如车位由非住户持有,新买家是否知悉连自用,都可能违反地契;
三、车位使用权由谁人去监管,是地契或公契监管人?一旦有业主违反相关契诺,是否须负起民事或刑事责任;
四、究竟大业主是否已完成补地价手续,未来新买家是否仍有补地价的需要;
五、公屋住户购入车位,是否计入资产审查,会否因此变为富户,被剔除公屋资格。
麦美娟对此等问题感到忧虑,希望房署和地政总署尽快跟进和加强监管。
工联会一直建议房委会考虑回购相关设施,现时屋苑设施被转售後,资产陆续被炒家拆售图利,为公屋及居屋住户提供较廉价的设施服务原意已被扭曲,房委会与地政总署决不能袖手旁观。工联会要求及建议:
一、停止拆售停车场车位,免掀炒风;如公开发售,只限住户购买;
二、房委会或地政总署应提醒买家注意停车场日後的维修、保养责任,及转售的风险,并有可能要承担屋邨的维修费用;
三、房委会及地政总署监管莫卸责,宜成立监管小组,监管售予私人财团的商场及停车场服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