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造業總工會(工會)及立法會議員鄺志堅正協助多個承接沙田T3道路工程的工人及分判商,向總承建商「前田-百勤-新昌聯營公司」(聯營公司)追討欠款。他們亦促請在工程中未做好監管角色的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和土木工程拓展署介入事件,迫使聯營公司盡快向工人及分判商發還欠款。
四個T3工程「二判」聯同多個「細判」及欠薪工人約20人出席今日的記者招待會,力數聯營公司7宗罪:
- 管理及編排工作差劣,不按常規行事,從未向分判商提供準確工程時間表,遲遲未能交出工地,導致分判商無法如期施工。
- 工程賬目混亂,漠視分判商定期核數的要求,亦不會定期找數。在分判商迫使下才隨意支付較少數額的款項。過程中有蓄意拖欠及剋扣分判商工程費用之嫌。此舉導致逾五成分判商被聯營公司藉口終止合約而出現嚴重財政困難。
- 總承建商拖欠分判商款項,分判商因而無法支付工人欠薪及供應商的款項,保守估計,T3工程涉及的欠款達數千萬元,受影響人數達數百人。
- 工程本已嚴重延誤,加上聯營公司經常不合理地引用合約條款,迫使分判商趕工及進行後加工程(施工時提出新增工程),事後又拒付工程費用,甚至單方面終止合約,令分判商蒙受嚴重損失。
- 聯營公司同時向政府及分判商收取工人安全培訓費用,有謀取私利之嫌。
- 漠視對分判商及社會應負的責任,施以各種欺壓,全無道義拖延政府工務工程,置市民利益予不顧。
- 不支付工程費、反誣衊分判商欠款,部份細判被終止合約後,在工地的機器及材料被聯營公司扣押及動用,甚至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分判商到工地請願申索。
代表促請聯營公司立即與分判商開會,撤回對各分判商的無理扣款,清繳工程費用,讓工人領回欠薪。T3作為政府工務工程,政府有責任介入調解。政府亦應限制分判層數,有需要時由政府擔當總承建商的角色,直接向各承建商批出工程,避免「盤剝」的情況再出現。政府亦有需要加強工程管理,防止工程及公眾利益受到損害。審批標書時亦不應過份偏重「價低者得」的因素。
鄺志堅指出,從分判商的指控,有理由相信有人「人為地製造欠薪事件」,甚至蓄意扣押二判及三判的工程物資之嫌。以往建造界糾紛較少涉及總承建商,但近期T3工程及德信事件的矛頭均指向總承建商,政府有需要正視。他表示稍後會約見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開會商討事件。
4個分判商資料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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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程額(包括後加工程):超過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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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工程額:約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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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取款項:<7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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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聯營公司反屈金額:保守估計最少1超過2,000萬元
資料來源:分判商及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