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造业总工会(工会)及立法会议员邝志坚正协助多个承接沙田T3道路工程的工人及分判商,向总承建商「前田-百勤-新昌联营公司」(联营公司)追讨欠款。他们亦促请在工程中未做好监管角色的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和土木工程拓展署介入事件,迫使联营公司尽快向工人及分判商发还欠款。
四个T3工程「二判」联同多个「细判」及欠薪工人约20人出席今日的记者招待会,力数联营公司7宗罪:
- 管理及编排工作差劣,不按常规行事,从未向分判商提供準确工程时间表,迟迟未能交出工地,导致分判商无法如期施工。
- 工程账目混乱,漠视分判商定期核数的要求,亦不会定期找数。在分判商迫使下才随意支付较少数额的款项。过程中有蓄意拖欠及剋扣分判商工程费用之嫌。此举导致逾五成分判商被联营公司藉口终止合约而出现严重财政困难。
- 总承建商拖欠分判商款项,分判商因而无法支付工人欠薪及供应商的款项,保守估计,T3工程涉及的欠款达数千万元,受影响人数达数百人。
- 工程本已严重延误,加上联营公司经常不合理地引用合约条款,迫使分判商赶工及进行後加工程(施工时提出新增工程),事後又拒付工程费用,甚至单方面终止合约,令分判商蒙受严重损失。
- 联营公司同时向政府及分判商收取工人安全培训费用,有谋取私利之嫌。
- 漠视对分判商及社会应负的责任,施以各种欺压,全无道义拖延政府工务工程,置市民利益予不顾。
- 不支付工程费、反诬衊分判商欠款,部份细判被终止合约後,在工地的机器及材料被联营公司扣押及动用,甚至向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分判商到工地请愿申索。
代表促请联营公司立即与分判商开会,撤回对各分判商的无理扣款,清缴工程费用,让工人领回欠薪。T3作为政府工务工程,政府有责任介入调解。政府亦应限制分判层数,有需要时由政府担当总承建商的角色,直接向各承建商批出工程,避免「盘剥」的情况再出现。政府亦有需要加强工程管理,防止工程及公众利益受到损害。审批标书时亦不应过份偏重「价低者得」的因素。
邝志坚指出,从分判商的指控,有理由相信有人「人为地製造欠薪事件」,甚至蓄意扣押二判及三判的工程物资之嫌。以往建造界纠纷较少涉及总承建商,但近期T3工程及德信事件的矛头均指向总承建商,政府有需要正视。他表示稍後会约见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开会商讨事件。
4个分判商资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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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额(包括後加工程):超过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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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工程额:约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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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取款项:<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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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联营公司反屈金额:保守估计最少1超过2,000万元
资料来源:分判商及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