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發相等於兩個月工資的額外補償
文華東方員工被解僱糾紛獲解決
(2006年2月20日)
酒店及餐飲從業員協會(工會)協助被文華東方酒店解僱的員工,爭取獲發相等於兩個月工資的額外補償,員工亦取得一封他們可接受的終止合約信,有助他們尋找新工作。
工會今日發出新聞稿,指出經過工會及員工的爭取,酒店最終承諾除代通知金外,會向每名受影響人士發放相等於兩個月工資的額外補償。同時修改終止合約信件,終止僱用的理由改為「公司重組、人力分配出現問題,此為公司應負的責任,員工在文華東方酒店任職期間工作表現滿意。」
受影響員工滿意今次的結果,尤其是表現欠佳的評價得到澄清,有助他們尋找新工作,部份員工亦已經成功就業。
工會發言人表示,繼續關注行業發展,並對香港旅遊及相關行業的前景感到樂觀,其中員工辛勤工作是行業得到理想發展的重要因素,故呼籲僱主:
1. 應珍惜員工;
2. 多關注員工福利條件;
3. 隨著行業發展應增聘人手,尤其是長期員工。
工會早前接獲員工投訴,指正在裝修的文華東方酒店曾承諾暫時安排員工到同集團的崗位上班,待完成裝修後會返回酒店工作。但1月初員工陸續接到酒店以其「表現不合符公司未來發展要求」而被解僱。工會聯同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及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聯手跟進,包括於1月17日舉行記者招待會,並多次約見文華東方酒店及怡和集團管理層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