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商撤回向轉職抄錶員索償
員工獲答應發放勞工假期薪酬
(2005年9月14日)
經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權委)及屬會中華電力公司華員職工會(中電工會)爭取,中電外判服務商放棄向11名被指違反轉職規定的前員工索償,並答應發還勞工假期薪酬。
承接中電服務的力寶(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力寶)去年突然在僱傭合約中加入「限制性條文」,禁止員工在離職後三個月內轉職到同類公司工作,否則需向力寶賠償在職培訓費用及獎金,部分轉職員工最近被要求賠償數千至5萬多元。
權委及中電工會正協助11名轉職抄錶員,追討勞工假期工資及推翻不合理的限制性條文,並於9月4日舉行記者招待會(按入詳閱報導),向傳媒講述情況。
中電工會今日發表聲明,指在該會、權委及勞工處的斡旋下,9月10日勞資雙方進行調解會議,雙方達成和解。力寶決定撤消對11名轉職員工作出的索償訴訟,並答應向員工支付勞工假期薪酬。不過雙方仍然就獎金應否納入薪酬的計算範圍存有分歧,最後雙方同意將此交法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