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下稱權委)認為政府必須正視公眾假與法定假,兩種假期制度存在的不公平問題。故權委在12月24日聖誕節前夕,強烈要求政府盡快立法將「公眾假」與「法定假」看齊劃一17日。
公眾假期始於40年代,法例只要求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遵守有關假期。而大部份打工仔女,要到60年代因僱傭條例中有薪假日(法定假)的訂立,才有相近的福利,惟當年都只有6日法定假。時至2014年的今天,公眾假與法定假仍有差距,按公眾假期條例有17日公眾假,惟僱傭條例中有關法定假則只有12日,兩者差距5日。
社會上職位固然有分工,但保障勞工階層之權益,又豈可因此而有分別呢?但奈何現有的勞工法例,有關公眾假與法定假,卻長期出現不公平的情況,而此情況更超過半個世紀。因此,權委認為政府有責任,消除不公平制度,將公眾假與法定假劃一至17日。
政府近年不斷提倡『家庭友善』政策,卻一邊容許不公平的制度的存在,令不少打工仔女在公眾假繼續工作,失去與家人共聚的時間,嚴重影響勞工階層的家庭和諧及精神健康。權委希望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在來年將公眾假與法定假劃一至17日作為聖誕禮物,送給全港打工仔女,一同渡過17日有薪的法定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