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2月5日),工聯會會長、立法會議員吳秋北,工聯會副理事長、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陳穎欣,立法會議員郭偉强、梁子穎,聯同扶貧委員會委員、觀塘區議員簡銘東,東區區議員梁力、何毅淦,南區區議員林詠欣,觀塘區議員李嘉恒,九龍城區議員黃文港,油尖旺區議員孫智敏,沙田區議員李貞儀,西貢區議員黃遠康,及荃灣區議員葛兆源,約見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下稱:工作組),與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副組長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及多名官員會面,遞交了工聯會《簡樸房規管制度意見書》(下稱:《意見書》),並與工作組交流了意見及建議。
工聯會長期關注和跟進「劏房」問題,關心「劏房戶」生活狀況;透過區議員、地區服務處和福利服務機構等持續收集「劏房戶」的意見,又舉辦政策交流研討會,收集學者專家、機構同工、工會代表、地區居民等多方的意見及建議,形成了《意見書》。
工聯會將繼續與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保持密切聯繫,共同就取締劣質「劏房」,有序落實「簡樸房」規管制度,改善基層居住環境作出貢獻。
工聯會就政府提出的「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基於早前倡議的兒童優先、精準扶貧、主動跟進、租戶保障及加强執法五大原則,進一步深化倡議。

工聯會對「簡樸房」管理制度主要意見及建議如下:
1. 優先保障兒童長者,設通報機制精準扶貧
⦁ 建議設立住戶登記制度,業主按規定填報住戶基本情況,包括:是否多於一人居住,住客中是否有兒童、長者或殘疾人士等弱勢群體;
⦁ 掌握有兒童及長者的基層「劏房」家庭情況後,讓政府及社會團體能夠精準為這些家庭提供服務。
2. 檢視最低標準,制定高效認證程序
⦁ 檢視須設有至少一扇可開啟的窗戶的最低標準,建議按實際情況分類制定標準;
⦁ 要確保整修後或新修建的「簡樸房」,可以在合理時間內及合理成本下完成整個認證流程;
⦁ 建議:(1)政府確保有足夠的合資格人士進行認證;(2)政府推出指引明確認證程序,減少誤會,提升效率;及(3)政府制定高效審批流程,以「單一窗口」形式完成審批申請,部門需要給出「服務承諾」,提供參考的審批時長。
3. 關注現存租約保障,確保租戶合法權利,防止出現「迫遷」情況
⦁ 現時「劏房」租戶有不少是低收入家庭或弱勢群體,現行的《業主與租客(綜合) 條例》(下稱:《租管條例》)對租戶有2+2居住期及租金調整限制等保障,建議政府把不同租約情況納入考慮;
⦁ 建議登記期為12個月,寬限期為36個月:12個月寬限期已足夠現存的分間單位作登記;但需要有較長的寬限期,即最少36個月,以供處理各類存在問題;
⦁ 政府諮詢文件提出的「指定日子」涉及登記資格的認定,諮詢文件建議的時間點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簡樸房』條例草案的日子」;我們認為此日子偏早,業主和租戶可能未及反應,會出現業主因技術性問題而無法配合登記工作,進一步減少登記期和寬限期內已登記分間單位的供應量,此情況並不理想;
⦁ 建議把「指定日子」定於條例草案在立法會三讀通過之日期,藉著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的過程喚起社會廣泛關注,以提醒及催促更多業主儘快為登記做好準備;
⦁ 同時,政府應訂立措施保障租戶合法權利,所有搬遷、終止租約、簽訂新租約等行為都必須得到租戶的同意,防止出現「迫遷」情況;
⦁ 政府需要有查詢、投訴及舉報渠道讓租戶反映情況,並及時處理;
⦁ 我們始終認同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和傳統公屋是各類合資格人士告別「劏房」,改善生活環境的最有力工具,亦是最優先的選項,政府必須用好、統籌好、分配好上述資源;
⦁ 但同時,建議政府也要考慮用好中轉房屋,甚至其他社會資源作為「兜底」機制,處理可能出現的租戶突然被迫遷的個案,妥善安置好租戶;
⦁ 此外,新的「簡樸房」規管制度也要如同現行《租管條例》一樣,對於租金加幅設有監管機制,保障租戶權益。
4. 嚴防「劏房」地下化,加大排查執法力度
⦁ 建議如業主在登記期內完成登記,該分間單位之後的註冊費用(如有)即可獲豁免,以鼓勵現存分間單位業主儘早登記;
⦁ 建議政府應考慮適當地提高重犯多犯者罰則;
⦁ 避免「劏房」地下化,政府必須加强巡查執法;
⦁ 增設舉報機制,打擊非法「劏房」。
5. 社會廣作宣傳,政府主動跟進
⦁ 建議政府在規管制度相關法例通過後加强宣傳;
⦁ 建議政府應善用各部門及團體的資料,查找可能存在的地下「劏房」,並接觸住戶宣傳政策及提供適切幫助,主動跟進「劏房」住戶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