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於5月26日召開會議。會議後有報章報導,指政府就有關標準工時及超時津貼,只傾向規管月薪$15,000以下的職位。飲食業職工總會(下稱工會)認為以工資月薪$15,000作分界線並不恰當,因按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行內有不少工友的薪金都超過$15,000,而每週工時平均都有54小時,故有關建議並不能保障飲食業界工友權益。
根據統計處2015年3月20日公佈,2014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的資料顯示,全港有21萬8千多名人士從事飲食行業,而每週工時48小時或以上共有159,100人,佔行業總人數達72.9%,而每週工作60小時以上更達68,200人,佔行業總人數達31.2%。
再按政府統計處2015年6月出版的有關3月份「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計報告」的資料顯示,廚師每月的平均工資已經達$15,989,每天平均工作9小時。再加上工友落場時間2至3小時,一天合共11至12小時留在公司,而一些管理職級的工友更要每天工作14至15小時。由以上資料可見,長工時文化已植根於飲食行業。
過往有不少研究顯示,工時長與工傷率增加有很大關係。根據勞工處2014年「職業安全及健康統計數字摘要」顯示,全年香港有關工業意外的歸類中共有11,677宗意外,而飲食業卻排名首位,共有5,566宗。因此訂立標準工時不單可平衡生活,更可保障工友健康。
飲食行業長工時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僱主近年採用削減人手加工資的手法。此舉容易讓大眾市民誤以為老闆已經增加工資,為何員工仍不知足還要爭取標準工時的錯覺。
實情是公司為了節省成本而縮減人手,其他員工分擔了被裁減人手的工時,故工資只因調整了工作時數及工作量而增加的手法。這亦會迫使工友因工作過量而自行離職的情況出現。雖然公司表面上是增加了工友的工資,但實際能節省成本,又變相造成工資高難請人的假象出現,故公司才是最大的得益者。
綜合以上資料顯示,如政府以月薪$15,000作分界線,會令飲食業僱員未能受到保障,而有關建議對整個行業亦造成不公平現象,故工會不同意有關建議。
工會對標準工時的建議
- 政府必須訂立標準工時立法,設定每天工作8小時
- 每周標準工作時間為44小時
- 超時工作「補水」應不少於1.5倍或以假期作出補償,僱員有權選擇補償方式
- 於訂立標準工時之際,不會改變以月薪計算工資的模式,以免影響原有福利
- 改善飲食行業中途落場的習慣,適當安排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