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準工时委员会於5月26日召开会议。会议後有报章报导,指政府就有关标準工时及超时津贴,只倾向规管月薪$15,000以下的职位。饮食业职工总会(下称工会)认为以工资月薪$15,000作分界线并不恰当,因按政府统计处资料显示,行内有不少工友的薪金都超过$15,000,而每週工时平均都有54小时,故有关建议并不能保障饮食业界工友权益。
根据统计处2015年3月20日公佈,2014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的资料显示,全港有21万8千多名人士从事饮食行业,而每週工时48小时或以上共有159,100人,佔行业总人数达72.9%,而每週工作60小时以上更达68,200人,佔行业总人数达31.2%。
再按政府统计处2015年6月出版的有关3月份「工资及薪金总额按季统计报告」的资料显示,厨师每月的平均工资已经达$15,989,每天平均工作9小时。再加上工友落场时间2至3小时,一天合共11至12小时留在公司,而一些管理职级的工友更要每天工作14至15小时。由以上资料可见,长工时文化已植根於饮食行业。
过往有不少研究显示,工时长与工伤率增加有很大关係。根据劳工处2014年「职业安全及健康统计数字摘要」显示,全年香港有关工业意外的归类中共有11,677宗意外,而饮食业却排名首位,共有5,566宗。因此订立标準工时不单可平衡生活,更可保障工友健康。
饮食行业长工时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僱主近年採用削减人手加工资的手法。此举容易让大众市民误以为老闆已经增加工资,为何员工仍不知足还要争取标準工时的错觉。
实情是公司为了节省成本而缩减人手,其他员工分担了被裁减人手的工时,故工资只因调整了工作时数及工作量而增加的手法。这亦会迫使工友因工作过量而自行离职的情况出现。虽然公司表面上是增加了工友的工资,但实际能节省成本,又变相造成工资高难请人的假象出现,故公司才是最大的得益者。
综合以上资料显示,如政府以月薪$15,000作分界线,会令饮食业僱员未能受到保障,而有关建议对整个行业亦造成不公平现象,故工会不同意有关建议。
工会对标準工时的建议
- 政府必须订立标準工时立法,设定每天工作8小时
- 每周标準工作时间为44小时
- 超时工作「补水」应不少於1.5倍或以假期作出补偿,僱员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 於订立标準工时之际,不会改变以月薪计算工资的模式,以免影响原有福利
- 改善饮食行业中途落场的习惯,适当安排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