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屬會香港旅遊業僱員總會及香港外遊領隊協會,於香港旅遊業議會(T.I.C)下午召開理事會前,到位於北角的旅議會辦事處遞交請願信,要求旅議會修改條例及指引,保障領隊的職業生活。
工會之前訪問了近400多名擔任領隊的會員,也召集20多位現職領隊同立法會議員、旅遊事務處官員座談,領隊們普遍認為「無需規定出團要有領隊隨行」及「服務費只屬自願支付性質」的相關規定過時,服務費已被旅行社列為收入必需部份,並非可付可不付,故他們一致認為應立即取消旅行團服務費「建議」字眼,要求服務費須於報團時收齊,不應由領隊支付及承擔。
綜合大多數從業員意見,工會向旅遊業議會提出以下要求:
- 強烈要求立即取消旅行團服務費「建議」的字眼,要求服務費須於報團時收齊,旅行社依照現時同領隊協議的服務費分配辦法給予領隊服務費。
- 訂立自願支付「小費」的項目,客人可因應隨團領隊、導遊、司機的表現,另行打賞小費。
- 強烈要求立例規定,所有在香港收費的外遊旅行團,必需指派持證領隊隨團,以監管接待社執行符合僱客所購買的服務內容及提供高水平的服務,保障領隊的職業生活。
工會要求旅遊業議會盡快修訂有關條例,否則這種「有團出、無工開,有工開、無糧出」的情況持續,將扼殺領隊行業,趕絕領隊。繼而影響旅客的服務質量,損害消費者權益。
香港旅遊業僱員總會
香港外遊領隊協會
電話:2877 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