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属会香港旅遊业僱员总会及香港外遊领队协会,於香港旅遊业议会(T.I.C)下午召开理事会前,到位於北角的旅议会办事处递交请愿信,要求旅议会修改条例及指引,保障领队的职业生活。
工会之前访问了近400多名担任领队的会员,也召集20多位现职领队同立法会议员、旅遊事务处官员座谈,领队们普遍认为「无需规定出团要有领队随行」及「服务费只属自愿支付性质」的相关规定过时,服务费已被旅行社列为收入必需部份,并非可付可不付,故他们一致认为应立即取消旅行团服务费「建议」字眼,要求服务费须於报团时收齐,不应由领队支付及承担。
综合大多数从业员意见,工会向旅遊业议会提出以下要求:
- 强烈要求立即取消旅行团服务费「建议」的字眼,要求服务费须於报团时收齐,旅行社依照现时同领队协议的服务费分配办法给予领队服务费。
- 订立自愿支付「小费」的项目,客人可因应随团领队、导遊、司机的表现,另行打赏小费。
- 强烈要求立例规定,所有在香港收费的外遊旅行团,必需指派持证领队随团,以监管接待社执行符合僱客所购买的服务内容及提供高水平的服务,保障领队的职业生活。
工会要求旅遊业议会尽快修订有关条例,否则这种「有团出、无工开,有工开、无粮出」的情况持续,将扼杀领队行业,赶绝领队。继而影响旅客的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
香港旅遊业僱员总会
香港外遊领队协会
电话:2877 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