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工會)於6月17日舉行記者招待會,就現時政府未有為職業司機修訂現行的職業安全健康及僱員補償制度表示不滿,並邀請多位受害司機及家屬現身說法。工會並派出多名車種代表出席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於6月20日舉行的「改善建築工人及職業司機的職業安全及健康狀況的措施」會議,反映業界司機的苦況及向政府提出多項改善建議。
工會發言人鄧家彪指出,香港政府只列明51種法定職業病,相較內地的115種,差幅達一倍以上。不少職業司機因每天長時間駕駛而容易患上頸椎病、腰肌勞損、前列腺炎、脂肪肝、胃病、影響消化系統等疾病。患病司機不但要承擔沉重的醫藥開支,更需忍痛工作而有機會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惟政府一直以此等病痛源於多種因素為由而拒絕納入《僱員補償條例》,工會認為政府應及早作出檢討和改善,保障司機權益。
另九巴分會主任鄭慧君表示,現行職安健法例和附屬規例中只要求僱主「自我規管」,有巴士公司肆無忌憚地勞役員工,為減低成本而降低司機的工作環境質素。當中包括於總站未有提供合理的配套設施、行車時間緊迫、沒有提供足夠的用膳時間、車長當值期間休息時間不足等,甚至難以休假看病,使司機壓力大增和容易患病,工會更反映約60%的巴士司機患有不同程度的職業勞損。工會希望政府能加強巡查和監督僱主,改善司機的工作環境。
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和小巴分會主任陳逢源均指出的士及小巴司機被列為「自僱人士」,無法享有《勞工法例》和《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而且司機年齡較大,患有勞損及痛症的比例更可能高達80%。另政府近年大力打擊酒後駕駛,很多酒後人士改乘的士。可是政府部門沒有加強截查和登記乘客身份,使的士司機受襲機會增加,需承擔醫藥費及無法工作,影響生計。的士司機家屬何小姐表示,其父親曾受乘客襲擊而導致頸椎移位,一直留院醫治,期間無法下床走動及需專人照料。她指其父卻得不到任何法例保障和補償,使家庭經濟霎時陷入困境。職業司機欠缺保障,遇到工傷及職業病問題則求助無門。工會要求政府盡早研究和成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並將保障範圍擴展至所有職業司機。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 電話︰2507 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