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工会)於6月17日举行记者招待会,就现时政府未有为职业司机修订现行的职业安全健康及僱员补偿制度表示不满,并邀请多位受害司机及家属现身说法。工会并派出多名车种代表出席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於6月20日举行的「改善建筑工人及职业司机的职业安全及健康状况的措施」会议,反映业界司机的苦况及向政府提出多项改善建议。
工会发言人邓家彪指出,香港政府只列明51种法定职业病,相较内地的115种,差幅达一倍以上。不少职业司机因每天长时间驾驶而容易患上颈椎病、腰肌劳损、前列腺炎、脂肪肝、胃病、影响消化系统等疾病。患病司机不但要承担沉重的医药开支,更需忍痛工作而有机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惟政府一直以此等病痛源於多种因素为由而拒绝纳入《僱员补偿条例》,工会认为政府应及早作出检讨和改善,保障司机权益。
另九巴分会主任郑慧君表示,现行职安健法例和附属规例中只要求僱主「自我规管」,有巴士公司肆无忌惮地劳役员工,为减低成本而降低司机的工作环境质素。当中包括於总站未有提供合理的配套设施、行车时间紧迫、没有提供足够的用膳时间、车长当值期间休息时间不足等,甚至难以休假看病,使司机压力大增和容易患病,工会更反映约60%的巴士司机患有不同程度的职业劳损。工会希望政府能加强巡查和监督僱主,改善司机的工作环境。
的士司机分会主任杜燊棠和小巴分会主任陈逢源均指出的士及小巴司机被列为「自僱人士」,无法享有《劳工法例》和《僱员补偿条例》的保障。而且司机年龄较大,患有劳损及痛症的比例更可能高达80%。另政府近年大力打击酒後驾驶,很多酒後人士改乘的士。可是政府部门没有加强截查和登记乘客身份,使的士司机受袭机会增加,需承担医药费及无法工作,影响生计。的士司机家属何小姐表示,其父亲曾受乘客袭击而导致颈椎移位,一直留院医治,期间无法下床走动及需专人照料。她指其父却得不到任何法例保障和补偿,使家庭经济霎时陷入困境。职业司机欠缺保障,遇到工伤及职业病问题则求助无门。工会要求政府尽早研究和成立「中央僱员补偿基金」,并将保障範围扩展至所有职业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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