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局3月25日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最新的「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文件,工聯會會長、立法會議員吳秋北,工聯會副理事長、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和陳穎欣,立法會議員陸頌雄、郭偉强和梁子穎會見記者並回應方案。工聯會樂見政府在諮詢期後短時間内能夠拿出詳細的方案,該方案吸納了工聯會多項建議,包括調整「指明日子」定義、寬限期設為36個月、提供「早鳥優惠」、合理放寬窗戶要求等;同時,歡迎政府新增倒數期仍未改裝的不合規出租單位的業主需賠償租客的罰則,加強了對租客的保障。此外,工聯會強調優先改善兒童居住環境,繼續爭取設立「住戶登記制度」,做到精準扶貧。工聯會期望政府能夠儘快將條例提上立法會審議,儘早通過條例,早日取締劣質「劏房」。
三讀後刊憲日定為「指明日子」,業主有充足時間準備登記
工聯會歡迎政府採納建議,將「指明日子」改爲條例於立法會三讀通過後刊憲日,為業主留出更多時間為登記做好準備。業主須提供在「指明日子」前三個月有效租約,並提供已獲差餉物業估價署批署的租賃通知書(AR2表格)便可進行登記。工聯會亦樂見政府不收取「劏房」登記費用,可以吸引業主儘快登記。該會認為兩項措施可以避免分間式單位供應量突然減少。
寬限期設為36個月,業主有時間做改裝認證
工聯會歡迎政府採納本會建議,將寬限期設為36個月,讓業主有足夠時間對單位進行認證改裝,亦為完成2+2租約規定預留了足夠時間,保障租客居住需要。方案提出「早鳥優惠」,寬限期内提供認證費用寬減以鼓勵營運者盡早完成認證;工聯會認同該措施可以防止業主拖延認證,有助合規「簡樸房」儘早投入市場。
方案加強保障租客,限期後須賠償租金
方案提出在「倒數期」(寬限期最後6個月)仍未完成認證改裝的單位將不可續約或簽定新合約,而且進行中的租賃會被視為終止,即使該租賃的四年租住權保障期仍未完結,但同時設有罰則,因此狀況而終止的租約,業主需要賠償最多三個月或餘下租期租金,以較低者為準予現有租客。工聯會支持引入上述嚴格措施和罰則,讓業主有所警惕,重視最後認證期限,不要誤導租客租住不能按時認證的單位,或故意拖延認證。
防止「劏房」地下化,政府應加強巡查執法
簡樸房管理制度正式實施後,可能會有業主鋌而走險私自出租不合規單位,政府必須加強巡查執法,避免「劏房」地下化。政府應增設舉報機制,打擊非法「劏房」。
持續爭取設住戶登記制度,精準支援兒童及長者住戶
政府提出的簡樸房管理制度中並無提及「住戶登記制度」,工聯會始終強調該機制對保障兒童等弱勢群體尤其重要。工聯會表示將持續爭取政府設立「住戶登記制度」,要求業主登記住戶的基本資料,讓政府及社會團體能夠精準為有兒童及長者的住戶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