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局3月25日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最新的「简朴房」规管制度建议方案文件,工联会会长、立法会议员吴秋北,工联会副理事长、立法会议员邓家彪和陈颖欣,立法会议员陆颂雄、郭伟强和梁子颖会见记者并回应方案。工联会乐见政府在谘询期后短时间内能够拿出详细的方案,该方案吸纳了工联会多项建议,包括调整「指明日子」定义、宽限期设为36个月、提供「早鸟优惠」、合理放宽窗户要求等;同时,欢迎政府新增倒数期仍未改装的不合规出租单位的业主需赔偿租客的罚则,加强了对租客的保障。此外,工联会强调优先改善儿童居住环境,继续争取设立「住户登记制度」,做到精准扶贫。工联会期望政府能够儘快将条例提上立法会审议,儘早通过条例,早日取缔劣质「劏房」。
三读后刊宪日定为「指明日子」,业主有充足时间准备登记
工联会欢迎政府採纳建议,将「指明日子」改爲条例于立法会三读通过后刊宪日,为业主留出更多时间为登记做好准备。业主须提供在「指明日子」前三个月有效租约,并提供已获差饷物业估价署批署的租赁通知书(AR2表格)便可进行登记。工联会亦乐见政府不收取「劏房」登记费用,可以吸引业主儘快登记。该会认为两项措施可以避免分间式单位供应量突然减少。
宽限期设为36个月,业主有时间做改装认证
工联会欢迎政府採纳本会建议,将宽限期设为36个月,让业主有足够时间对单位进行认证改装,亦为完成2+2租约规定预留了足够时间,保障租客居住需要。方案提出「早鸟优惠」,宽限期内提供认证费用宽减以鼓励营运者尽早完成认证;工联会认同该措施可以防止业主拖延认证,有助合规「简朴房」儘早投入市场。
方案加强保障租客,限期后须赔偿租金
方案提出在「倒数期」(宽限期最后6个月)仍未完成认证改装的单位将不可续约或签定新合约,而且进行中的租赁会被视为终止,即使该租赁的四年租住权保障期仍未完结,但同时设有罚则,因此状况而终止的租约,业主需要赔偿最多三个月或余下租期租金,以较低者为准予现有租客。工联会支持引入上述严格措施和罚则,让业主有所警惕,重视最后认证期限,不要误导租客租住不能按时认证的单位,或故意拖延认证。
防止「劏房」地下化,政府应加强巡查执法
简朴房管理制度正式实施后,可能会有业主铤而走险私自出租不合规单位,政府必须加强巡查执法,避免「劏房」地下化。政府应增设举报机制,打击非法「劏房」。
持续争取设住户登记制度,精准支援儿童及长者住户
政府提出的简朴房管理制度中并无提及「住户登记制度」,工联会始终强调该机制对保障儿童等弱势群体尤其重要。工联会表示将持续争取政府设立「住户登记制度」,要求业主登记住户的基本资料,让政府及社会团体能够精准为有儿童及长者的住户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