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會聯合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工聯會婦委)一直關注婦女就業需要及權益的議題。多年來積極透過不同的渠道,促請政府加強對婦女權益的保障。就爭取「全薪產假及延長至14週」,工聯會婦委將發起一連串行動,包括遊行請願、街頭簽名,以及約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及婦女事務委員會。
工聯會婦委於2018年3月2日,三八國際婦女節前舉行請願行動,並啟動【爭取「全薪產假及延長產假至14週」行動】,促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儘快落實全薪產假及延長產假14週,讓香港的人力及生育政策能與國際接軌;以及提醒婦女事務委員會作為一個高層次的中央機制應當協助政府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讓在職女性不會因生產而被削弱競爭能力及成為歧視的原因。
工聯會婦委主任梁頌恩、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及麥美娟,聯同多名工聯會婦委委員及不同工會代表由金鐘海富中心遊行至政府總部,強烈要求政府儘快修訂現行落後的《僱傭條例》,落實全薪產假及延長產假至14週。
工聯會婦委主任梁頌恩指出,現時香港只有法定10週產假及五分之四的薪酬,然而這項《僱傭條例》已是23年前制訂,實在不合現時香港勞動人口的情況。生育是女性天職,可是在今天的香港女性已經佔勞工市場差不多一半,卻要在職女性無理地被剝削及受到歧視,導致因生兒育女而不能有足夠休息而身心受到影響和被扣減人工是不可接受和容忍。
根據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於2014年9月出版的「非傳染病直擊2014年9月 – 產後抑鬱:一個公共衞生課題」,指出在香港,大約每10名婦女便有1名出現產後抑鬱,及有研究調查發現產後2個月的抑鬱患病率為15.7%。另外,亦有非政府組織於2013年調查發現有抑鬱迹象的產後媽媽,發現導致她們有抑鬱情緒的主因,首要為疲倦及休息不足(35.8%),其後依次為嬰兒患病(31.3%)、姻親關係(25%)、丈夫關係(18.8%)及餵哺母乳(18.8%)。
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解釋,如產後媽媽患情緒病,除影響自己健康外,亦不能給予嬰兒適切照顧,也無法建立安全的依附關係,可導致幼童體能及認知發展遲緩,甚至令他們長大後容易患上情緒病。何啟明又指出,餵哺母乳亦是抑鬱原因,而且精神壓力也會減少生產母乳,繼而影響餵哺母乳。他表示根據調查數據已反映至少14週(3.5個月)產假的必要,對產後媽媽及嬰兒有很大的幫助,亦減輕醫療成本及特別支援開支,如精神健康及兒童發展等。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公務員享有全薪產假,政府卻不積極向非政府組織及私營機構推廣全薪產假,還有社會上各婦女團體多年來一直向政府表示應延長產假至14週的訴求,政府竟採取鴕鳥政策。時至今日,雖然特首提出研究延長產假,可是實在太被動及太緩慢。麥美娟表示,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調查報告,在香港鄰近國家(包括中國、印度、印尼、韓國、巴基斯坦、新加坡和越南)均實行全薪產假。她又指,根據食物及衞生局最新的醫療衞生統計數據顯示,香港的總和生育率為1.20,即一般香港女性其一生中主要只生產1名小孩。如實行全薪產假及延長產假14週,所需的額外費用不高。麥美娟期望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儘快把有關議題帶入勞僱會及立法會安排討論落實全薪產假及延長產假14週的時間表。
梁頌恩提及工聯會就今年財政預算已向財政司長建議應以全薪產假及延長產假14週為基本目標,與國際勞工組織的倡議看齊。並且應預留100億設立產假基金以應付全薪產假及延長產假14週的額外補貼,以減輕中小企經濟壓力。同時,可儘快消除對在職女性面對生育的負面影響,減輕經濟負擔。
婦女懷孕是天職,亦是社會的職能。政府鼓勵市民生育的同時,亦應積極推動家庭友善政策,除落實全薪產假14週外,亦需要設立「產後工作保障期」至產假後6個月,以確保產後復工僱員不會被無理解僱及加強託兒服務,讓在職媽媽無後顧之憂。
延長全薪產假至14週好處:
- 給予足夠時間讓身體調息
- 減少出現產後抑鬱
- 延長母乳餵哺
- 減輕重返工作壓力
- 減輕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