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7日是侍產假實施兩週年,惟坊間及勞工團體一直促請政府就有關條例儘快進行修訂,由三天侍產假增加至七天。然而有關婦女因天職需要放取的產假,多年來都未見政府有意由五分之四薪酬,增加至全薪產假。故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及權益委員會(下稱工聯會婦委及權委)今日舉行請願行動,希望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下稱勞福局局長) 聽取市民大眾的聲音,盡快檢討13天侍產假增加至7天、給予全薪產假,以及落實6個月產後工作保障期。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2015年一篇關於侍產假的文章顯示,香港的父親無論在總日數或是薪酬方面,都遠遜不少亞洲、歐洲及南美的國家。工聯會婦委及權委相信雖然放取侍產假是男士,但有關假期對產前或產後的婦女都有極大的幫助。因為不少研究都顯示產前或產後婦女都容易患上抑鬱症,故男士在側不單可協助照顧生活,亦可以作為女士心靈上的依靠,這定必有助減低抑鬱症的產生,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慘劇,及有助產後婦女重回狀態,讓她更能應付新轉變的生活,不論工作或照顧家庭都能更輕鬆處理。故請勞福局局長儘快將侍產假由3天增加至7天。
而美國傳統基金會已於今個月公布,香港經濟自由度指數連續23年排榜首。然而如果我們細心了解當中幾項評審的標準,原來每週工時、最低工資法例、帶薪假期及產假都包括在內。而這些評審準則卻令我們憂慮,政府為了令香港成為全球經濟自由度最高的城市,犧牲了廣大僱員利益,甚至繼續讓產假薪酬維持五分之四持續二十二年,而不修訂為全薪產假。故請勞福局局長釋除僱員疑慮,儘快修例將五分四的產假薪酬擴展至全薪。
另外,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時有收到女性僱員在產假復工後被歧視,甚至被老闆要求自動辭職。我們認為這些情況不應出現於21世紀的香港,故建議政府應將懷孕婦女的保障期,由產假期間延伸至復工後6個月,以令懷孕婦女受到更多保障。
工聯會婦委及權委將於2月28日聯同立法會議員何啟明,約見勞工處處長進行有關會議,反映懷孕婦女權益及保障的建議,並希望能與勞工處繼續有相關的定期會議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