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記者會公布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9月1日正式實施。從根本上解決現時港澳台居民在內地遇到的網上購票、自助取票、旅館住宿、金融業務等一系列困難。為粵港澳大灣區融合踏出了關鍵的一步。
早前國務院就提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大綱,工聯會也在今年「兩會」期間提出4大範疇共20項便民利民的意見。早於居住證政策出台前,國務院就首先積極回應了工聯會提出的數項建議,當中包括取消港人在內地就業所需辦理就業證問題、取消港人換領內地駕駛執照所需的暫住證明等。居住證政策出台更是為未來港人在大灣區乃至全國生活提供了一條「綠色通道」。如今政策正式出台,從法律上和行政上保障了港人在內地生活所享有的各種權利,當中包括「3大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措施」。這為粵港澳大灣區融合,互惠共融,加強國民身份認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也為港人享有國民待遇帶來突破性進展。
過去的多年時間裏,我曾經聽工聯會內地中心的同事反映過很多港人在內地生活遇到的困難,而且自己在內地出行,也嘗到當中的諸多不便。在旅遊出行方面,除了高鐵票的購取困難外,內地的部分旅店也未能完全接待港澳台居民,形成港人和內地居民的差異;港人在內地就業工作方面,難以購買最為關鍵的住房公積金,在「五險一金」問題上困難重重,享受不到內地的社福政策;在教育方面,港人回到內地生活,子女不能像內地居民同等享有9年義務教育;在金融活動方面,內地移動支付成為大勢,如想嘗試使用,港澳居民辦理又是繁瑣複雜,所需的銀行、金融業務令不少人望而卻步。
居住證政策的存在,解決了內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內地生活待遇的差異,其中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登載信息中的公民身份號碼,與內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作統一編制這一點來說,就使得在高鐵出行、教育醫療和金融活動等領域上不再存在技術困難,往後港人在大灣區生活就將變得簡單便捷。曾經有同事和我開玩笑說羨慕「一部手機出遠門」的瀟灑,但我想補充:以後港人回到內地所見所聞各種新鮮事,也不用再感嘆那句「這麼近那麼遠」了。
當然居住證政策只是港人在大灣區融合生活的第一步,它為現時長期居住在內地生活的50多萬港人提供了便捷,但未來如果能將部分權益擴展到回鄉證,如簡化回鄉證在內地辦理的各種業務,提供方便出行、旅遊購票等安排,就更能全面覆蓋港人在內地的生活出行。這是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的最好結果,進一步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共享國家的發展成果。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工會聯合會理事長黃國
刊於2018年8月20日《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