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工會:機電署監管失責
由於近年很多業主立案法團、互助委員會、以至地產發展商及物業管理公司、公共服務機構(如港鐵公司)及政府部門(如房屋署),均採用「價低者得」的單一要求維修保養投標制度,以「綑綁式標書」就不同牌子、產地、型號、設計及技術要求的電梯保養進行公開招標,有時會一次綑綁數十部、甚至過百部電梯的保養工程。香港電梯業總工會(工會)形容這是不顧市民安全的割價搶奪合約的做法,擔心惡性競爭所產生的惡果會逐步浮現。
近期工會接獲從事電梯保養從業員的投訴,指出有公司原廠保養升降機為每部6,000元,但公司將價格狂(faa3)至1,380元,取得合約後為求減省成本,由以往兩名員工同時工作減至一人工作,又迫使員工各負責60部電梯,以這個超負荷的工作水平,員工難以按照承辦商制定的正式程序提供維修保養服務。
工會指出,有公司將電梯及升降機以綑綁方式將維修工作招標後,電梯維修保養的質素可能會惡化。在人手嚴重壓縮的情況下,更會出現技工被迫為一些自己未曾受過相關培訓的電梯進行維修保養工作。事實上,設施如遇上零件損壞,也無法進行原廠零件更換,工程師也難以掌握其結構技術,實難以符合機電署的法定安全技術要求。
近日大埔富善(9068)發生升降機墜下的嚴重事故,充分證明惡果正在浮現。這宗是「賤價落標」、「非原廠」、「綑綁式招標」保養的典型不幸事件,反映有政府部門監管不力。工會亦關注機電工程署計劃仿照這種做法,把屬下建築物內的電梯作綑綁式招標。
工會向政府提出一系列建議:
1. 立即取消綑綁式標書招標機制;
2. 機電署應徹底檢討現行的監管程序:嚴格履行監管電梯公司的法律責任,以保障市民(電梯使用者)為最高的執法標準;全面檢查電梯公司,確保屬下技工與所維修保養的電梯數量比例合理,有足夠技術維修培訓。工會願意就此與有關責任官員公開辯論。
3. 政府應在危及全體市民的電梯業惡性經營惡果正在逐漸浮現時,徹底檢討現行法例是否依然適合沿用,包括技工註冊發牌制度、安全標準等。
200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