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会:机电署监管失责
由于近年很多业主立案法团、互助委员会、以至地产发展商及物业管理公司、公共服务机构(如港铁公司)及政府部门(如房屋署),均採用「价低者得」的单一要求维修保养投标制度,以「綑绑式标书」就不同牌子、产地、型号、设计及技术要求的电梯保养进行公开招标,有时会一次綑绑数十部、甚至过百部电梯的保养工程。香港电梯业总工会(工会)形容这是不顾市民安全的割价抢夺合约的做法,担心恶性竞争所产生的恶果会逐步浮现。
近期工会接获从事电梯保养从业员的投诉,指出有公司原厂保养升降机为每部6,000元,但公司将价格狂(faa3)至1,380元,取得合约后为求减省成本,由以往两名员工同时工作减至一人工作,又迫使员工各负责60部电梯,以这个超负荷的工作水平,员工难以按照承办商制定的正式程序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工会指出,有公司将电梯及升降机以綑绑方式将维修工作招标后,电梯维修保养的质素可能会恶化。在人手严重压缩的情况下,更会出现技工被迫为一些自己未曾受过相关培训的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事实上,设施如遇上零件损坏,也无法进行原厂零件更换,工程师也难以掌握其结构技术,实难以符合机电署的法定安全技术要求。
近日大埔富善(9068)发生升降机坠下的严重事故,充分证明恶果正在浮现。这宗是「贱价落标」、「非原厂」、「綑绑式招标」保养的典型不幸事件,反映有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工会亦关注机电工程署计划仿照这种做法,把属下建筑物内的电梯作綑绑式招标。
工会向政府提出一系列建议:
1. 立即取消綑绑式标书招标机制;
2. 机电署应彻底检讨现行的监管程序:严格履行监管电梯公司的法律责任,以保障市民(电梯使用者)为最高的执法标准;全面检查电梯公司,确保属下技工与所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比例合理,有足够技术维修培训。工会愿意就此与有关责任官员公开辩论。
3. 政府应在危及全体市民的电梯业恶性经营恶果正在逐渐浮现时,彻底检讨现行法例是否依然适合沿用,包括技工註册发牌制度、安全标准等。
200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