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國家的重要標誌和象徵,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為增強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14年11月決定,將12月4日訂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為使各界加深認識國家和特區的憲制基礎,特區政府將在2023年12月4日聯同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合辦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座談會以實體形式進行,並設主題演講及對談環節,同時亦會安排網上直播,詳情如下:
日期: 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
時間: 上午10時30分至中午12時正(今日)
主題: 憲法與中國式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