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判制度衍生種種剝削勞工問題,包括工資過低製造大量在職貧窮,年資不能累積以及同工不同酬等,花費巨額公帑卻不見效益。工聯會今日(10月6日)發表「檢討政府外判制度」研究報告,促請政府成立非盈利公營市政服務機構,對長期有需要的崗位實施「長期聘用」,取代外判制度,最少支付生活工資,由政府重掌市政服務的主動權,為提升打工仔女薪酬待遇、掃除不公作表率,更好善用公帑服務市民。
外判制壞處多 勞工權益與成本效益均不合格
工聯會理事長黃國表示,目前有最多非技術外判僱員的部門分別為康文署、食環署、房屋署及政府產業署,約有4萬人;而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兩年間,上述四部門共批出458億元服務合約,金額龐大,但研究結果發現,不單服務效益有問題,外判工人的權益亦未受保障。
上述兩年間批出的外判合約,涉及20,004名非技術員工人,超過三分之一的時薪仍在49.9元或以下。以政府數據推算,服務合約的非技術工人,月薪中位數分別是潔淨14,408.8元,保安12,102.4元和其他服務11,606.4元,對比政府二級工人起薪14,730元仍有距離。
政府外判工多為女性、中老年、教育程度偏低,屬於弱勢群體,超過一半人在相同地方工作3年以上,少部分人甚至超過九年。由於他們缺乏議價能力,更易受外判商剝削。薪酬偏低、年資不能累積、同工不同酬及工作環境差等,是較多工友投訴的問題。
外判承辦商不同衍生同工同不酬問題,而外判工在合約期內少有加薪,遑論附帶其他福利。另外,政府外判合約大多為期2至3年,合約到期年資即「清零」,儘管外判工友可能為同一承辦商工作十數年,但無法按年資遞增年假,亦難獲長期服務金保障。
上述四部門兩年共支出約458億用於採購服務合約,平均每年229億,如此成本,理應可提供更優質的市政服務,並大幅改善員工薪酬福利,但現實是不少市民都反映對市政服務的不滿,同時因政府未能掌控人力資源,難以敏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如極端天氣後的善後工作、應對重大疫情等等。簡言之,成本高、服務差、效率低。
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副主席王志雄表示,外判制度多年來不斷剝削勞工,公司會以不同形式壓榨員工以賺取利潤,例如,每每合約將近完結時,公司就會想方設法,要求員工自行離職,從而逃避支付遣散費。即便優化外判合約後,增加約滿酬金的福利,公司亦會無理提早解僱僱員,令員工不符領取條件。更甚者,以多份短期合約形式聘請同一位工友於同一崗位工作。政府外判往往都會連同責任都外判出去,工友遇上勞資糾紛往往會求助無門,需要付出大量時間追討。
行業被壟斷缺乏競爭 肥了外判商 苦了工友
副理事長、權益委員會主任丘燿誠補充,「價低者得」的採購策略被詬病多年,主要問題在於外判商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只能控制變動成本,即外判工的工資福利及人手編制。
此外,外判制度實行多年,行業形成寡頭壟斷,五個外判商幾乎壟斷部份政府部門的外判合約。由於招標競爭性不足,導致外判商為提高利潤肆無忌憚,壓抑員工薪酬福利及降低服務質素,剝削勞工權益也損害大眾利益。勞福局曾承認外判制度能節省的成本越來越少,巨額公帑肥了外判商,基層工友只獲微薄的工資,極之不公義。
倡成立公營市政服務機構取代現行外判制度
研究報告特別了解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公營服務情況,例如內地部分城市近年進行環衞改革,「國營為主,民營為輔」得到良好效果。以廣州為例,2020年出台「廣州市生活垃圾收運處置一體化改革工作方案」,提出由原負責後端垃圾處理的國企長期承包中心城區的垃圾收運工作,並逐步推移至前端的清掃工作,解決因外判市政服務而導致城市管理碎片化的情況。國企財政及實力雄厚,受國家密切監管,有效維護社會公益,「市政服務公營化」值得香港參考。
工聯會倡議成立公營市政服務機構,以員工權益、服務質素、市民滿意度和成本效益等作為職效指標(KPI),接受公眾監督。員工非公務員但待遇相當,最少支付生活工資,改善工友待遇及工作環境,讓工作年資累積,解決外判之弊。
不以盈利為目標的市政服務,能最大程度善用資源,消除外判製造的在職貧窮。特區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僱主,是公共服務責任的最終承擔者,有責任帶頭保障基層工友權益,改善收入分配,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市民。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參選政綱承諾「進一步檢討外判制度,改善外判承辦商僱員的待遇」。雖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年5月公布了一些檢討外判舉措,包括提升職安健和改善約滿酬金發放,但都不能根本解決外判工薪酬低、被剝削等問題。期望特首在新一份施政報告展現更大魄力,解決外判問題,做到習主席所囑咐:「讓每位市民都堅信,只要辛勤工作,就完全能夠改變自己和家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