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確立導遊受僱身份
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中心) 與工聯會贊助會香港導遊總工會(工會)早前協助一班本地導遊成功追討過百萬元欠薪及代通知金,工會代表向工聯會負責人及中心代表致送銀碟,以答謝中心在事件上的協助。
中心於2006年12月收到工會提供的訊息,指已結業的通寶旅行社拖欠20多名本地導遊及職員約300萬元,包括代通知金、小費、佣金及墊支費。導遊的主要收入來源為客人付給的小費及客人購物後商戶給予的佣金,旅行社沒有提供固定的底薪,故導遊的僱員身份較難確定。不過工會及中心糸終深信他們是一群受聘的員工。
中心協助受影響的導遊時詳細講解要注意的事項,從而在法庭決定僱傭關係時有清晰的依據。源於行業的特殊性,法庭會考慮工作控制權、生產工具擁有權、利潤、財務風險等要素,以確認導遊的「僱員」身份。
經過個多月的努力,法庭在公司缺席下進行聆訊,接納導遊的證據:工作或放假與否、旅遊巴士的租用及膳食均由公司負責安排,故裁定他們是僱員的身份,申索得直,公司需支付共220多萬的款項。無奈因公司已結業,導遊只可以向破欠基金申請墊支款項。但基金的審查準則與法庭有所不同。為此,中心聯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辦事處分別向有關部門闡釋行業狀況及特性,盼基金能酌情審批處理。今年8月,受影響的導遊終接到基金批出130多萬元申請款項的通知。
這次法庭裁決確立了本地導遊與旅行社的僱傭關係。中心希望其他本地導遊如不幸有上述遭遇,也會受到應有的保障。
遇有勞資問題,歡迎聯絡相關工會或中心。
2007年9月1日
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熱線:3652 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