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和工聯會地區服務處今日發表有關公屋租金及重售居屋調查報告,逾4成受訪者認為正交貴租,建議全港屋邨減租一成。
調查於今年4月至5月在全港21條公共屋邨進行,就公屋租金及重售居屋問題成功訪問1,064名公屋居民意見,當中769名為公屋租戶,295名則為已購買公屋的業主。調查發現,近半公屋租戶認為租金偏高或過高,在低收入的租戶中(家庭總收入介乎8,001至15,000元),超過4成受訪者認為自己要交貴租(租金為1,600元或以上)。
負責調查單位指出,政府曾表明公屋政策應著重幫助無能力租住私樓的低收入家庭,故有需要將全港公屋租金即時調低一成,減輕公屋居民的負擔,將公屋租金回復到租戶可承擔的水平,引入公屋租金「可加可減」機制才能發揮真正的意義。
調查結果亦顯示新舊屋邨的租戶對租金看法有明顯的分別,6成居住於落成不足10年的新型屋邨租戶認為租金偏高或過高,較舊屋邨租戶高逾1成。新舊屋邨租戶家庭總收入相約,但大部份新屋邨的租金都比舊屋邨高。居於舊屋邨的受訪者中,超過5成繳交介乎1,000至1,600元租金,與近半居於新屋邨受訪者需要繳交2,201至2,999元租金高,最高相差約2,000元。現時雖設有租金援助措施幫助經濟有困難的公屋租戶,卻規定受助租戶必須入住單位滿3年,對租戶的幫助有限。
負責調查單位認為,政府必須放寬租金援助計劃,取消新型屋邨住戶須住滿3年才能申請的限制,讓所有受高租金影響的住戶皆能獲得租金寬減。
調查亦發現逾7成公屋租戶希望擁有自己物業,更有接近8成受訪者支持政府重售居屋。自2002年底停售居屋,房委會損失數以百億元收入,現有16,000個空置居屋單位,大大減低公屋居民的置業機會。故贊成政府於2007年初重售空置居屋,並恢復重建居屋,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合理而又可以負擔的置業機會。重售及重建居屋能有效騰出更多公屋單位予其他有需要的低收入住戶,確保公屋資源能夠有效運用。
居住於天水圍天恆邨的高女士直言,現時新落成公屋的租金普遍偏高,負擔頗重。她的家庭總收入約10,000元,但丈夫從事運輸行業的收入不穩定,故申請租援有一定困難。她認為公屋最好減租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