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日)
近日本港揭發數宗內地旅客懷疑在本港駕駛的士謀生事件,各部門對相關法例竟有不同的演繹,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分會(下稱的士分會)極度關注,促請港府多個部門盡快探討堵塞漏洞的措施,保障本港司機的飯碗。
日前警方在行動中,曾一度以「違反逗留條件」名義,拘捕一名持雙程證旅客,指他涉嫌非法在港提供的士接載服務。但由於當時的士沒有載客,不能證實這名內地旅客正從事經營活動,故警方無條件釋放這名旅客。
的士分會認為,現行法例存有漏洞,令持有的士駕駛執照的旅客,利用灰色地帶來港任職的士司機,政府需要正視:
1. 本港2004年1月1日起與廣東省實施互認私家車駕駛執照,已明確規定擬考取的士駕駛執照的人士,首要條件是必須在港持私家車駕駛執照3年或以上。然而這項兩地新安排實施短短一年多,竟然有內地人能領取的士駕駛執照,反映運輸署簽發的士駕駛執照時可能沒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2. 的士屬營業車種,相關執照理應發予提供的士服務謀生的市民。今次事件除顯示發牌程序有漏洞,甚至法例可能已為某些人士非法工作大開方便之門,嚴重影響本港的士司機權益;
3. 事件反映執法人員片面理解法例,若不作檢控,等同將走法律罅的行為合理化,向社會發放錯誤訊息,甚至令更多旅客有恃無恐地來港擔任的士司機,會對的士行業、甚至整個社會造成極壞影響。
的士分會認為,港府有需要堵塞及補救法例漏洞,包括運輸署、警務處、入境處和勞工處等部門應盡快檢討,保障本港職業司機的飯碗,不應各自為政。
另外入境處昨天(4月1日)拘捕及檢控不合法在本港駕駛的士營業的內地旅客,本會對此表示贊賞,並希望各部門可以加強執法,令的士司機能夠安心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