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電訊管理局總監的信 ── 電訊政策應照顧員工利益 (2005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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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棄現時單向式及封閉式的諮詢方法,廣泛諮詢公眾、僱員及工會對電訊政策的意見,如舉辦公開諮詢會,就與電訊相關政策、推行等問題進行廣泛諮詢,更應定期及主動向從業員及工會代表收集行業意見。 2. 電訊政策應同時平衡從業員、投資者及公眾的利益:電訊管理局作為市場監察者,除要為業界營造有利經營環境,更要確保電訊政策能平衡投資者、從業員及公眾的利益,絕不應只扮演「發牌機器」。 3. 加強監察電訊營辦商的服務質素:電訊管理局認為營辦商的服務質素標準及價格,應由市場釐定,工會認為積極不干預政策並非金科玉律。綜觀電訊市場開放至今,投資者不願增加基建投資,不培訓員工,從業員身處前景不明的行業,面對隨時被減薪、裁員的無奈,公眾付出金錢卻得不到滿意的服務。因此,電訊管理局有責任本著公眾利益,加強監察營辦商的質素。 工會同時將信件副本交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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