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电讯管理局总监的信 ―― 电讯政策应照顾员工利益 (2005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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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弃现时单向式及封闭式的谘询方法,广泛谘询公众、雇员及工会对电讯政策的意见,如举办公开谘询会,就与电讯相关政策、推行等问题进行广泛谘询,更应定期及主动向从业员及工会代表收集行业意见。 2. 电讯政策应同时平衡从业员、投资者及公众的利益:电讯管理局作为市场监察者,除要为业界营造有利经营环境,更要确保电讯政策能平衡投资者、从业员及公众的利益,绝不应只扮演「发牌机器」。 3. 加强监察电讯营办商的服务质素:电讯管理局认为营办商的服务质素标准及价格,应由市场厘定,工会认为积极不干预政策并非金科玉律。综观电讯市场开放至今,投资者不愿增加基建投资,不培训员工,从业员身处前景不明的行业,面对随时被减薪、裁员的无奈,公众付出金钱却得不到满意的服务。因此,电讯管理局有责任本著公众利益,加强监察营办商的质素。 工会同时将信件副本交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张建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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