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委支持提高拖欠薪金罰則
促設飲食、建造業保證金制度
(2005年7月15日)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權委)歡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同意加重欠薪罰則,由現時最高判罰20萬元及入獄1年提高至罰款35萬元及入獄3年。不過權委重申有需要透過立法方式,引入保證金制度,並建議政府應按「人頭」計算欠薪罰則。
權委又對委員會未能就收取保證金及按行業釐定徵費達成共識表示失望。
現時飲食業及建造業是申請破欠基金的高危行業,為杜絕有人利用破欠基金的灰色地帶,逃避負上應有的責任,權委認為應在這兩個行業設立保證金制度,確保員工可以獲得遣散及法定賠償,同時按行業申請破欠基金的個案及金額比率,釐定額外的商業徵費。
近年多宗結業個案皆涉及大量員工,為加強阻嚇,防止有人蓄意拖欠薪金,權委認為政府有需要改變現時按個案宗數計算罰則的方式,改為按人頭計算罰款,即每拖欠一名員工薪金便須支付定額罰款,以增加僱主蓄意拖欠僱員薪金的代價。
根據政府資料,負責調查工作的跨部門專責小組成立至今,只處理65宗個案。而最新數字顯示,破欠基金今年第二季接獲2800多宗申請,其中飲食業的申請數字仍高踞榜首,佔當中1300多宗,與整體申索數字比較,專責小組的調查速度難以對不法僱主帶來壓力。權委認為防止濫用破欠基金應由加強執法做起。
近年多宗酒家結業,僱員均需透過申請破欠墊支,始獲得部分補償。 |
建造業是申請破欠較多的行業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