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失業援助 最低生活保障
全方位改善失業及在職貧窮情況
(2005年8月28日)
近年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的升幅,已大大超越其他類別的綜援受助人,反映在職貧窮的問題正急劇惡化中。工聯會認為側重救濟式的綜援計劃已經不能協助失業者重投勞動市場,亦無法紓緩在職貧窮的情況,政府必需從速制訂一套「以就業為本」的「三層就業社會保障網」。
為何需要設立三層就業社會保障網?
1. 過去10年在職貧窮人士增加接近10倍 (表1);
2. 月入不足5,000元的低收入勞工高達37萬2千人,佔整體勞工12%,即每10名打工仔有超過1名的月薪不足5000元;
3. 假設全港家庭住戶總收入為100元,2001年全港最高收入的2成住戶就佔去56.5元,最低收入的2成住戶只分得3.2元,貧富懸殊情況嚴重,難以營造社會和諧氣氛;
4. 貧窮人口高達54萬,2013年綜援開支極有可能超過500億元
對香港在職貧窮的分析:
1. 在3990名完成「深入就業援助計劃」(表2) 的失業綜援受助人中,只有27%能脫離綜援網;其餘雖然覓得有薪工作,但始終不能自力更生,仍需要繼續依靠綜援生活,只是名義上由「失業綜援」個案轉為「低收入綜援」個案罷了。缺乏議價能力的基層勞工根本不能夠覓得一份能夠養活自己的工作,始終需要政府援助。工聯會認為沒有最低工資,任何強迫就業措施只會變為制造在職貧窮的政策。
(表2) 「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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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目(%) |
完成計劃的失業綜援人士 |
3990(100%) |
重新就業脫離綜援 |
1080(27%) |
轉為領取「低收入綜援」 |
2910(73%) |
2. 貧窮勞工自力更生精神未減:香港雖然有372,000名月入不足5,000元的低收入勞工,但低收入綜援個案卻僅16,000人,佔低收入勞工4.3%;在整體295,694個綜援個案中只佔5% (表3)。
3. 側重救濟式社會保障制度的綜援計劃,根本不符合市民要求就業、而非救濟的自力更生精神。香港在職貧窮問題已走到分义口:甘願透過綜援計劃長期承擔失業者的生活開支及補貼低收入勞工的工資差額;制訂有效的就業保障制度,滿足港人要求工作的信念,讓基層勞工真正自食其力。
本會認為必須建立一套針對在職貧窮、保障市場合理工資、切合貧窮勞工長遠脫貧需要的就業及社會保障制度,即三層就業社會保障網(三層網)。
何謂三層就業社會保障網?
三層網 (表4) 分別為最低工資、失業援助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層保障網貫徹「以就業為本」的積極扶貧精神,積極協助有工作能力者獲得合理工資的就業及再就業機會,概念較綜援制度積極 (表5)。
(表5) 「三層就業社會保障網」比綜援計劃優勝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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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網 |
綜援計劃 |
理念 |
積極扶助式,「以就業為本」。 |
消極救濟式,個人須為貧窮負起全責。 |
對象 |
有明確扶貧對象 |
沒有針對性。 |
政策取向 |
結合宏觀經濟發展策略,集中循開創及協助就業方向。 |
側重經濟支援,未有置放就業支援於核心位置。 |
成本效益 |
就業措施的開支實為社會投資。 |
強調經濟支援,難以得到社會認受。 |
發展形式 |
推動非政府機構、勞工團體、商界參與就業及社會援助工作。 |
政府主導。 |
本會提出多項建議,配合落實三層網:
1. 展開一系列社區宣傳活動,就「三層網」向公眾進行諮詢;
2. 促請政府應為清潔、保安及飲食業等工資偏低及僱員缺乏議價能力的行業和工種,制訂最低工資;
3. 推出「過渡性職位」試驗計劃,針對「兩低一中」(低學歷低技術中年人士)失業綜援受助人重新就業面對的實際困難,建議以最低工資的水平聘用他們。例如借鑑外國經驗,創造社區服務(如照顧老人及託兒服務)、衛生服務(例如街道清潔及綠化市容)及環保工業(如在各公共屋村及大型屋苑進行廢物回收及分類)等可吸納大量低技術勞動力的職位。
4. 推動「二元經濟」創造就業機會,例如有機耕種、環保工業、創意產業及本土旅遊業等,否則大批基層勞工會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