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瑞銀最新公布調查,顯示香港為全球工時最長的地方,每周平均工作超過50小時,較全球平均工時超出38%,再次反映香港長工時問題的嚴重情況,標準工時立法不能再拖。
瑞銀檢視15種職業在全球71個城市的工時數據,顯示北京及東京的工時分別有37及39小時,台北為41小時,而香港超過50小時。工聯會一直爭取政府就標準工時立法,我們認為現時政府企圖以「合約工時」敷衍打工仔女的做法並不恰當。
工會指出縱使合約上列明工作時數及加班津貼,如僱主違反合約內容,工友看似有機會進行民事申索。但由於法庭採用誰申索由誰舉證的方式,一般工友未必懂得如何舉證及搜證,以致最終難以向僱主進行申索。再加上在申索前,工友必然憂慮在向法院進行申訴後,會被公司解僱。所以,工友為了糊口的情況下,仍啞忍地被迫超時工作。
工會近日亦收到工友求助,表示公司合約上已列明工作時間及加班津貼,惟管理層竟要求工友在放工時,在公司系統上先進行放工的登記,然後必須返回工作崗位,完成手上的工作才可離開公司。由此例子可見,合約工時本身並沒有法例的保障,又沒有僱主違反的罰則,試問僱主有何壓力去執行呢?
因此,工聯會認為標準工時必須立法,以保障打工仔女權益、健康及家庭生活。
工聯會對標準工時的立場及建議
- 政府必須立法訂立標準工時,設定每天工作8小時
- 每周基本工時訂為44小時
- 超時工作「補水」應不少於1.5倍或以假期作出補償,僱員有權選擇補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