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泰員工追討法定假期補償敗訴
民航工會感遺憾 擔心僱員權益被剝削
(2005年10月7日)
香港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民航工會)發表聲明,對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裁定前國泰地勤員工譚衛美追討法定假期補償敗訴,表示遺憾。民航工會認為法院仍未澄清多個關鍵問題,此將為機場公司僱員帶來深遠的影響。
民航工會發出的聲明指出,高院並未就休息日的定義進行解釋,工會則認為譚衛美的兩個Day-off(假日)為休息日。因為根據《僱傭條例》,休息日的定義為:「有權無須為僱主工作的一段不少於24小時的連續期間」。所以從常識及法律角度分析,Day-off是指休息日。
第二,裁決可能沒有兼顧香港僱員的實際工作環境,若判定兩個Day-off已包括所有假期,便等如香港廣大僱員根本無假可放,香港打工仔的工時將會愈來愈長。
聲明補充,譚衛美的個案影響非常深遠,影響層面不僅是輪更制度下的打工仔,連一周工作五天的白領人士亦受到影響。從公眾利益的角度來看,未能就休息日作出清晰的定義,是最大的遺憾。
第三,若將國泰支付的PHP(公眾假期薪酬),視為彌補譚衛美沒有放取法定勞工假的薪酬,這將代表《僱傭條例》下規定「僱主不可以薪買假」的限制已失去效用,不排除會動搖港人對本港法治精神的信心。
民航工會正等待高等法院就案件發出的判詞,並會仔細研究及探討下一步行動。民航工會重申對是次判決結果表示遺憾,並形容是僱員權益面臨重大倒退,為香港三百多萬名打工仔的法定權益保障表示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