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社委)強烈批評選舉事務處近日擬單方面取消4萬7千名選民資格,或令這些香港市民無法在9月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票,是無視他們履行公民權利的行為。
選舉事務處去年七月以郵遞方式向約八萬二千名選民發出查詢信,要求他們確認或更新登記住址。然而,約四萬七千名選民並沒有在限期前就查詢信作出回覆,因而令該些選民亦無法於2015年區議會選舉及2016年立法會補選中投票。
據統計處於2015年《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57號報告書》指全港現時約有86,400個劏房,不少劏房及露宿者亦沒有獨立郵箱用作收信,可能導致未能如期回信。因此,部份選民可能因為年長、學歷較低、居住環境等因素,而無法以正確方式回覆選舉事務處,以致被剝奪選民的投票權利。社委認為選舉事務處的做法粗疏、輕率,亦對這些選民造成不公平。
爲此,社委主任立法會議員郭偉强、副主任立法會議員麥美娟、立法會議員王國興、鄧家彪等強烈批評選舉事務處草率取消近5萬「不覆信」的選民資格。社委強調處理選民的投票權利必須慎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選舉事務處就疑有問題的選民登記時,應以其他直接接觸方式核實,例如電話及家訪,而非草率取消選民的投票權利,損害市民的公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