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展5月1日起將上調旗下停車場月租車位的租金,升幅高達8.2%,並把部分的固定車位轉為浮動車位。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 (下稱社委) 對領展只顧賺錢,置居民生活不顧的行為感到憤怒。社委今天到政府總部請願,抗議領展違背當年聲言會確保居民生活質素不受影響的承諾,並要求政府回購領展物業,從而保障居民的權益。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社委主任郭偉强表示,領展現時旗下約有7.6萬個車位,大部分為公、居屋的停車場。屋邨的車位理應便利屋邨的居民,但領展把部分的固定車位轉為浮動車位,令月月租車位的居民泊車都要「搵車位」,甚至要跟時租車位的訪客「爭車位」,非常不便。此外,領展停車場的月租車位加租8.2%,郭偉强認為此加幅遠高於公、居屋居民可以承擔的能力,漠視他們的生活壓力。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社委副主任麥美娟表示,領展2年內出售23個商場和停車場,購買這些資產的不少是本港有名的投資者和財團,他們投標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服務當區居民,而是要拆售具市場價值的停車場車位牟利,卻任由人流少的商場繼續荒廢。
拆售車位衍生違反地契問題
以藍田的興田商場為例,領展2014年把興田商場售予私人投資者,私人投資者隨即把興田商場的停車場翻新,名為「藍天新城」,並把300個車位分拆出售,私人投資者套現2.1億港元,等同興田商場和停車場的購入價。此外,新業主把停車場分拆出售,引起炒風,據悉藍田興田邨停車場有車位被拆售後炒至96萬元,令人咋舌。屋邨的車位理應服務屋邨的居民,現在淪為炒賣品,十分諷刺。
麥美娟補充,地契有清楚規定公、居屋停車場的大業主須確保停泊的車輛屬於屋邨住戶或訪客。車位遭拆售後,如車位的新業主不屬屋邨住戶,其車輛不可以停泊在上述位置,只能租給住戶使用,否則將會違反地契。麥美娟擔心車位被拆售將會衍生大量違反地契的個案,影響該屋邨住戶使用車位的權利。
郭偉强表示,如領展認為他們出售停車場後,車位的地契是新業主和政府之間的協定,領展是沒有角色的話,那麼領展就真的是完全是一間純粹利用公產牟利,無視居民權益的「黑心企業」。
領展無視社會責任
當年房委會出售資產予領展 (前身為領匯) 時,領展 (領匯) 曾承諾會確保居民的生活質素不變,但從領展街市和停車場不斷加租,趕絕小租戶和月租車位車主,以至出售商場及停車場,令炒風四起,郭偉强認為領展完全違背了當年的承諾,甚至證明領展是一間不願負上社會責任的「黑心企業」。
郭偉强認為領展近年的發展策略只顧出售資產圖利,罔顧居民利益,無視企業的社會責任,是由於領展的大股東大部分都是基金投資者,只會集中在領展的盈利,而非平衡公司和社會的利益。另外,現時領展除了給董事基本的薪酬以外,亦會給予他們「受限制基金單位獎勵」和「有條件現金獎勵」等長期獎勵計劃,當領展的業績達到一定的財務指標時便開始生效,這促使他們為了達標而不顧居民的權益。
麥美娟表示,根據《房屋條例》,政府有責任為公屋居民提供相關的服務設施。如今領展不斷出售商場和停車場,令居民的權益受損。可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在4月7日於立法會上說領展在業務上有自主權,政府及房委會並無角色,麥美娟對此深表遺憾。政府有責任去保障公、居屋居民,絕不能坐視不理。社委要求政府研究逐步回購領展的物業,保障公、居屋居民的生活。
當年房委會出售資產予領展時,領展曾承諾會確保居民的生活質素不變,可是領展將停車場加租,把月租車位轉為浮動車位,並不斷出售商場和停車場,完全違背了當年的承諾。任何企業都必須負上社會責任,領展作為眾多公、居屋停車場的業主,更應負起保障居民生活質素的重責,不能只顧賺錢而忘記服務居民的本質。社委亦要求商場和停車場的新業主必須以居民的利益為重,平衡商營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