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衣工會:政府應提高收入保證水平 增培訓
(2005年10月27日)
製衣業職工會(工會)今日舉行記者招待會,促請政府公佈「製衣及紡織人力發展計劃」的詳情,以讓勞、資及公眾就此進行充份及深入的討論。工會建議政府為工人設立收入保證,確保車衣及縫盤工人在首6個月內的工資分別不少於31,200元及36,660元。
政府於月前公佈為吸引製衣、紡織廠商回流,提出行業性輸入外勞計劃。工會主席蕭翠芳指出,政府至今仍然未向業界公佈製衣及紡織人力發展計劃的詳情,對於有報導指勞、資、官三方已就製衣及紡織業輸入外勞試驗計劃達成共識,她澄清三方仍有待深入討論。工會提出四點關注,促請政府深思:
1. 工資保障:政府構思車衣和縫盤工人日薪分別為200元及235元。輸入的外勞有月薪保障。為確保本地工人開工充足,不會出現「吊鹽水」,訂定收入保證應同時適用於本地工人,並以每月26個工作日計算,故每月工資不應少於5,200元和6,100元,首半年工資應不少於31,200元和36,660元(不包括多勞多得及加班收入)。
工種 / 收入 |
車衣 |
縫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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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建議 |
政府構思 |
工會建議 |
政府構思 |
每月正常工作日數 |
26天 |
20天 |
26天 |
20天 |
每月收入保證 |
5,200元 |
4,000元 |
6,100元 |
4,700元 |
首半年收入保證 |
31,200元 |
24,000元 |
36,660元 |
27,000元 |
2. 勞工顧問委員會負責監察:勞顧會由勞、資、官三方組成,具社會認受性,多年來負責監察「補充勞工計劃」。建議日後勞顧會與職業培訓機構組成專責小組及招聘和培訓中心,監管計劃執行,並賦權巡查輸入外勞的工廠,查核人力資源、工資紀錄等,並每半年就計劃的執行情況作出檢討。勞資糾紛則交由政府相關部門跟進。
3. 聘請和培訓:以優先聘用本地工人的原則,透過招聘中心進行聘用。政府亦應向本地工人提供職前培訓及發放生活津貼。政府若決定透過發放津貼,鼓勵廠家聘用本地工人,應以6個月為期限,為工人提供穩定的就業環境。
4. 制定長遠的工業政策:政府必須訂立長遠工業政策,扶助本港工業發展,並加強培訓和提升本地工人的職業技能,設立工資保障,以利本地工人就業。
工會強調計劃應切實解決行業工人所憂慮的各項問題,制訂一套完整和合理可行的方案,並經有關各方面作出正式討論而達致共識和同意下方可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