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衣工会:政府应提高收入保证水平 增培训
(2005年10月27日)
制衣业职工会(工会)今日举行记者招待会,促请政府公布「制衣及纺织人力发展计划」的详情,以让劳、资及公众就此进行充份及深入的讨论。工会建议政府为工人设立收入保证,确保车衣及缝盘工人在首6个月内的工资分别不少於31,200元及36,660元。
政府於月前公布为吸引制衣、纺织厂商回流,提出行业性输入外劳计划。工会主席萧翠芳指出,政府至今仍然未向业界公布制衣及纺织人力发展计划的详情,对於有报导指劳、资、官三方已就制衣及纺织业输入外劳试验计划达成共识,她澄清三方仍有待深入讨论。工会提出四点关注,促请政府深思:
1. 工资保障:政府构思车衣和缝盘工人日薪分别为200元及235元。输入的外劳有月薪保障。为确保本地工人开工充足,不会出现「吊盐水」,订定收入保证应同时适用於本地工人,并以每月26个工作日计算,故每月工资不应少於5,200元和6,100元,首半年工资应不少於31,200元和36,660元(不包括多劳多得及加班收入)。
工种 / 收入 |
车衣 |
缝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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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建议 |
政府构思 |
工会建议 |
政府构思 |
每月正常工作日数 |
26天 |
20天 |
26天 |
20天 |
每月收入保证 |
5,200元 |
4,000元 |
6,100元 |
4,700元 |
首半年收入保证 |
31,200元 |
24,000元 |
36,660元 |
27,000元 |
2. 劳工顾问委员会负责监察:劳顾会由劳、资、官三方组成,具社会认受性,多年来负责监察「补充劳工计划」。建议日后劳顾会与职业培训机构组成专责小组及招聘和培训中心,监管计划执行,并赋权巡查输入外劳的工厂,查核人力资源、工资纪录等,并每半年就计划的执行情况作出检讨。劳资纠纷则交由政府相关部门跟进。
3. 聘请和培训:以优先聘用本地工人的原则,透过招聘中心进行聘用。政府亦应向本地工人提供职前培训及发放生活津贴。政府若决定透过发放津贴,鼓励厂家聘用本地工人,应以6个月为期限,为工人提供稳定的就业环境。
4. 制定长远的工业政策:政府必须订立长远工业政策,扶助本港工业发展,并加强培训和提升本地工人的职业技能,设立工资保障,以利本地工人就业。
工会强调计划应切实解决行业工人所忧虑的各项问题,制订一套完整和合理可行的方案,并经有关各方面作出正式讨论而达致共识和同意下方可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