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方案小組委員會」在5月16日舉行會議,聽取民間團體對政改案的建議,工聯會亦向委員會提交書面意見,表逹我們支持政府所提出的《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有關意見書如下:
支持政府的「2017行政長官普選辦法方案」
政府在4月22日公布《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本會認為該方案是香港政制發展的里程碑,大大增加香港政制的民主成份,方案合憲、合法、合理及合情,本會表示支持。
政府提出的方案,是堅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的原則和有關規定,善用框架下的空間,提高了選舉的競爭性,擴大了民主成份。按照政府方案,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將由上屆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的選舉,擴大為全港500萬合資格登記選民的選舉,是民主步伐的一大步,同時符合香港民眾投票選舉行政長官的願望。
本會認為方案是可取的:一、設定低入閘門檻,有意參選者獲十分一提委(120票)推薦便可入閘,即容許最多10位參選人入閘;二、設推薦上限為240票,此舉可鼓勵更多不同人士參與,增加提名過程的競爭性;三、提委會將採用「逐一投票」的方式,每位提委可投2至N票,有利於參選人更公平地向提委拉票;最後,獲得提委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並獲得最高票的2至3名候選人,經全港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行政長官,實現普選。
政府向立法會提出方案,並經全體議員三分二通過,是政改的第三步曲。我們認為,現在是推進普選行政長官的關鍵時刻。香港市民對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的期盼清晰可見,這是支持政改方案的堅實民意基礎。本會在2月份進行了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逾8成市民希望2017年可以「一人一票」普選特首,7成半人認為立法會應通過政改方案。
香港經歷了150多年的殖民管治,市民沒有選舉行政首長的權利。在香港回歸祖國20年的2017年,香港市民將有投票選舉行政長官的機會,這是值得歡迎及支持的民主發展。
泛民議員接二連三以捆綁式聯署方式聲稱否決政改。本會對這種不重視民意,不顧香港的整體發展及長遠利益的言行予以批評。如果泛民議員否決政改方案,是極不智的做法,因為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若2017年不能實行普選行政長官,將沒有2020年普選立法會的安排。現在距離立法會表決尚有一個多月時間,本會希望泛民議員從善如流、尊重民意,為實現雙普選(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踏出重要和負責任的一步。
「我要投票選特首」是本會以及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我們希望立法會議員與全港市民為香港的民主政制發展寫下重要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