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方案小组委员会」在5月16日举行会议,听取民间团体对政改案的建议,工联会亦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表逹我们支持政府所提出的《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谘询报告及方案》,有关意见书如下:
支持政府的「2017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方案」
政府在4月22日公布《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谘询报告及方案》,本会认为该方案是香港政制发展的里程碑,大大增加香港政制的民主成份,方案合宪、合法、合理及合情,本会表示支持。
政府提出的方案,是坚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善用框架下的空间,提高了选举的竞争性,扩大了民主成份。按照政府方案,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将由上届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的选举,扩大为全港500万合资格登记选民的选举,是民主步伐的一大步,同时符合香港民众投票选举行政长官的愿望。
本会认为方案是可取的:一、设定低入闸门槛,有意参选者获十分一提委(120票)推荐便可入闸,即容许最多10位参选人入闸;二、设推荐上限为240票,此举可鼓励更多不同人士参与,增加提名过程的竞争性;三、提委会将採用「逐一投票」的方式,每位提委可投2至N票,有利於参选人更公平地向提委拉票;最後,获得提委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支持并获得最高票的2至3名候选人,经全港合资格选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行政长官,实现普选。
政府向立法会提出方案,并经全体议员三分二通过,是政改的第三步曲。我们认为,现在是推进普选行政长官的关键时刻。香港市民对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期盼清晰可见,这是支持政改方案的坚实民意基础。本会在2月份进行了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逾8成市民希望2017年可以「一人一票」普选特首,7成半人认为立法会应通过政改方案。
香港经歷了150多年的殖民管治,市民没有选举行政首长的权利。在香港回归祖国20年的2017年,香港市民将有投票选举行政长官的机会,这是值得欢迎及支持的民主发展。
泛民议员接二连三以捆绑式联署方式声称否决政改。本会对这种不重视民意,不顾香港的整体发展及长远利益的言行予以批评。如果泛民议员否决政改方案,是极不智的做法,因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若2017年不能实行普选行政长官,将没有2020年普选立法会的安排。现在距离立法会表决尚有一个多月时间,本会希望泛民议员从善如流、尊重民意,为实现双普选(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踏出重要和负责任的一步。
「我要投票选特首」是本会以及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我们希望立法会议员与全港市民为香港的民主政制发展写下重要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