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社會政策委員會於三月八日接受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邀請,就政府的扶貧措施發表意見。會上,兩位代表王國興及陳有海呼籲政府正視貧窮人士的生活環境,認真落實「社會工資」的理念,並且政府應帶頭為外判工設立最低工資,以法律形式保障工人權益。
工聯會社會政策委員會副主任王國興認為,自從2000年的《施政報告》特首把扶貧措施定為重要的施政措施之一以來,扶貧措施一直成為社會上的熱門議題。可惜的是經過多年的討論,香港的貧窮情況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更有惡化的趨勢。
扶貧措施與社會工資
王國興表示,衛生福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在2000年的立法會會議上曾對香港的扶貧措施有如下演繹。「社會上必然有部分人需要較直接和較長時間的協助。對於這些市民,我們設有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基本的經濟保障安全網。此外,我們也廣泛推行了房屋、醫護、康復、社會福利和教育計劃,為社會上的貧困人士提供『社會工資』。」
簡言之,政府的扶貧措施就是為貧窮人士提供各類的「社會工資」,例如房屋、醫療、社會福利及教育等津貼,以協助有需要人士擺脫貧窮生活。
使人不解的是,近幾年基層市民的「市場工資」不斷下降時,政府的扶貧措施卻反其道而行。「社會工資」不但沒有相對地調高,政府反而以「收回成本」、「用者自負」等理由,大幅削減「社會工資」。好像政府不斷降低公屋申請人的入息及資產限額、新建成公屋的租金已經不再廉宜、醫療及教育收費近年亦不斷增加。此外,本港交通費昂貴,令市民的生活越來越吃力,對不少基層勞工來說更是沉重負擔。然而香港的公共交通工具多年來卻不肯因應市場環境而相對下調。若然政府不就交通費方面向有需要人士提供足夠的「社會工資」,這將會大大限制基層市民的工作機會,長遠而言只會惡化香港的貧窮情況。
今天社會貧窮情況與2000年相比更為嚴重。政府應馬上成立一個「滅貧委員會」,成員由專業人士、非牟利團體、學者、勞工、工商界人士等組成,針對本港貧窮日趨嚴重情況,找出滅貧措施。
政府製造「在職貧窮」
委員會一直關注政府外判職位的工資甚低,也是基層勞工工資不斷下降的原因,例如政府規定房屋署外判合約的招標書須訂明有關工種的最低工資,但由於政府沒有落實監管,因此令到外判工飽受剝削,前階段有團體調查,房署外判工有六成的工人只有二千多元的工資,做成「工作多、工時長、工資低」的苦況。可說政府因此變相成為製造「在職貧窮」的元兇。
最後,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一致通過,要求政府設立滅貧委員會,全面研究貧困問題,制訂長遠滅貧目標、措施及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