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條例》經過馬拉松式討論後,主體法例終於表決通過。最低工資時薪水平仍由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提交,工聯會在政府總部舉行燭光晚會,要求政府把最低工資訂於時薪33元。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潘佩璆、王國興及葉偉明,聯同約50名工友在政府總部外舉行燭光晚會,要求最低工資水平訂於時薪33元。工聯會認為,這個水平才足夠贍養家庭,並且稍高於綜援水平,工作才算有尊嚴。
《最低工資條例》已經通過,工聯會繼續爭取最低工資水平每年檢討一次,讓最低工資貼近整體經濟狀況。其次,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成員應該擔任最低工資委員會的成員,直接反映僱員訴求。委員會內只有主席及9名非官守委員有表決權,3名官方代表應保持中立。
另外,工聯會會繼續爭取更多配套措施,包括設置低收入補貼、交通津貼等,幫助低薪僱員得到妥善保障,有尊嚴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