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条例》经过马拉松式讨论后,主体法例终于表决通过。最低工资时薪水平仍由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提交,工联会在政府总部举行烛光晚会,要求政府把最低工资订于时薪33元。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潘佩璆、王国兴及叶伟明,联同约50名工友在政府总部外举行烛光晚会,要求最低工资水平订于时薪33元。工联会认为,这个水平才足够赡养家庭,并且稍高于综援水平,工作才算有尊严。
《最低工资条例》已经通过,工联会继续争取最低工资水平每年检讨一次,让最低工资贴近整体经济状况。其次,劳工顾问委员会劳方成员应该担任最低工资委员会的成员,直接反映僱员诉求。委员会内只有主席及9名非官守委员有表决权,3名官方代表应保持中立。
另外,工联会会继续争取更多配套措施,包括设置低收入补贴、交通津贴等,帮助低薪僱员得到妥善保障,有尊严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