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社委)要求政府將交通費支援計劃推及全港,希望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能回應市民的訴求,解決在職貧窮的問題。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潘佩璆提出三項建議,要求將交通費支援計劃定為恒常政策,鼓勵低收入僱員願意到偏遠地點就業;將交通費支援計劃適用範圍擴展至全港;取消在職僱員需要每月最少工作72小時的限制,以鼓勵工時零散的低收入工人繼續工作。潘佩璆希望:「特首應該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措施援助在職貧窮人士,回應小市民的訴求。」
社委副主任麥美娟表示,本港的在職貧窮問題嚴重,現時有近20萬個在職貧窮家庭,差不多每10個在職家庭就有1個是貧窮戶。若政府能在交通費上給予資助,將可大大紓緩基層生活壓力,鼓勵這些家庭自力更生。
居住在港島東區的王女士月薪只有6500元,每日長途跋涉乘搭巴士、火車、小巴到火炭上班。她每月交通費開支近800元,佔收入百分之十以上;但是,她卻不能得到政府的交通費津貼。
工聯會東區區議員趙資強表示,與王女士一樣有同類苦況的還有幾位家務助理。她們均希望政府能回應她們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