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社会事务委员会(社委)要求政府将交通费支援计劃推及全港,希望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能回应市民的诉求,解决在职贫穷的问题。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潘佩璆提出三项建议,要求将交通费支援计劃定为恒常政策,鼓励低收入僱员愿意到偏远地点就业;将交通费支援计劃适用範围扩展至全港;取消在职僱员需要每月最少工作72小时的限制,以鼓励工时零散的低收入工人继续工作。潘佩璆希望:「特首应该在《施政报告》中提出措施援助在职贫穷人士,回应小市民的诉求。」
社委副主任麦美娟表示,本港的在职贫穷问题严重,现时有近20万个在职贫穷家庭,差不多每10个在职家庭就有1个是贫穷户。若政府能在交通费上给予资助,将可大大纾缓基层生活压力,鼓励这些家庭自力更生。
居住在港岛东区的王女士月薪只有6500元,每日长途跋涉乘搭巴士、火车、小巴到火炭上班。她每月交通费开支近800元,佔收入百分之十以上;但是,她却不能得到政府的交通费津贴。
工联会东区区议员赵资强表示,与王女士一样有同类苦况的还有幾位家务助理。她们均希望政府能回应她们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