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打擊藥後駕駛的初步建議》,加重「藥駕」罰則,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工會)發言人鍾健華指出,職業司機不滿運輸當局以打擊「毒駕」作為幌子,大幅度加重危險駕駛的刑罰,令職業司機受到不必要的威脅,要求政府以其他法例,更有效針對毒駕行為。
鍾健華批評,當局對修訂法例含糊其詞,指「毒駕罪行的罰則應與酒後駕駛大致相若」。鍾健華認為,「毒駕」在道路上發生,引用《道路交通法例》看似理所當然,可是「毒駕」人士明知後果嚴重,行為顯然已經脫離道路交通法例的範疇,故要求政府引用其他法例或在不同法律範疇裡增設條文來檢控。
鍾健華指出,內地法院在處理酒後駕駛時,已經引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檢控肇事的駕駛者,發揮更大阻遏作用。
另外,杜燊棠則指出,對職業司機來說,「毒駕」會增加發生交通意外的危機,使司機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故工會向來支持政府嚴厲打擊。可惜,運輸當局未有對症下藥,袛大幅加重危險駕駛的罰則,使職業司機受到雙重傷害。
杜燊棠又指出,從多方面反映,政府自2009年2月加重危險駕駛罪行的刑罰,警察加以「危險駕駛」的罪名來檢控司機,但「毒駕」數字反有上升趨勢,可以看出運輸當局所提出建議未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