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11月27日與財政司司長會晤,就《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提交意見,有關建議如下:
老有所養
1. 「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限額分別調高至80萬及40萬(以夫婦計算),並容許長者以個人身份申請,從而令更多長者受惠。
2. 免審查的高齡津貼改為年滿65歲的長者可領取,同時放寬規定,使領取生果金長者亦可同時領取傷殘津貼,預計開支約16億。
3. 撥11億元為所有年滿65歲的長者派發1000元的「長者居家安老服務券」,以便長者可用於日常的社區及家居護理、陪診以至上門保健服務,提升他們的安老質素。
4. 為60-64歲初老長者提供半價乘車優惠,預算有關支出每年不多於5億元。
5. 建議就《安老服務計劃方案》加撥200億元,以應付社區照顧以至院舍服務提升及改善服務的需要。
6. 建議政府預留50億以提升院舍的軟、硬件設施,並用於整體增加院舍人手、改善安老服務業從業員待遇及前景,增加培訓力度等多方面,以提升安老及殘疾人士院舍的質素。
7. 設立全面的照顧者政策,當中包括殘疾人士、長者家屬及照顧者,從培訓、支援和認可三大方向推動支援措施,以應對未來人口老化的趨勢。譬如在經濟上,建議將生活津貼恆常化外,也應為照顧者提供車費津貼、培訓支援以及情緒輔導等。
8. 建議增撥2億,以制訂全面認知障礙症應對策略。
9. 增建安老院舍。
10. 增加家居照顧服務名額,配合緊急個案及離院長者銜接。
11. 優化長者社區照顧券計劃。
紓緩住屋負擔
12. 建議為已輪候公屋三年以上、經審查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基層家庭,發放1880元租金津貼,估計約12萬家庭受惠,政府每年撥款約27億元。
13. 為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提供一次性的從價印花稅寬免,而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在申請「按揭保險計劃」時,可獲一次性的保費豁免。
14. 建議政府為合資格「白居二」人士提供額外的「按揭還款保證」,令他們可以選擇不同年期的未補價居屋。
15. 自2012年以來,公屋4次加租至封頂(10%)的幅度,建議政府再次推出公屋免租一個月的措施,以減輕公屋居民加租的負擔。
16. 研究增加境外人士及以公司名義置業的買家印花稅、容許港人優先購置新建住宅、限制海外資金入市炒賣二手物業等。
17. 把房屋儲備基金注資到房委會及市區重建局等公營機構,以協助該些機構在市區等「熟地」興建公營房屋;同時加快回收棕地,釐訂合理賠償,增加土地供應。
扶助弱勢社群
18. 繼續改善在職家庭津貼,將現有的全額津貼的工時要求由192小時降低至176小時,以令更多低收入的家庭可獲全額資助。
19. 加強支援少數族裔,增加現時錄取九名或以下非華語學生的中、小學所能取得的資助金額。改變向錄取非華語學生的中、小學提供「定額基本資助」模式,隨取錄人數增加而提供額外資助,以及增加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的資源。
20. 增撥資源支援特殊教育需要,為幼稚園提供額外資源,改善環境配套,並增聘專職教師與專業人士作協調工作;以及增加特殊教育的培訓名額。
21. 增發一個月綜援金、職津、長生津、生果金和傷殘津貼。
22. 「非公屋、非綜援住戶生活津貼」恆常化。
紓緩在職人士經濟負擔
23. 調低交通費用補貼計劃400元門檻至300元。
24. 取消薪俸稅暫繳稅。政府庫房滾存了過萬億儲備,建議政府取消薪俸稅暫繳稅,以紓援中產的負擔,取消暫繳稅只會令下一個年度的政府收入暫時減少,於下一年度收回,不會對之後的財政收入有實質影響,而且取消暫繳稅對政府收入影響極之輕微,一年暫繳稅約為400多億,在2017-18年度,只佔政府收入的7.8%(推算見表一)。
25. 寬減薪俸稅及個人入息稅75%,上限20,000元。
26. 擴闊薪俸稅邊際稅階,首個稅階從 50,000 元增至60,000元,讓更多基層市民脫離稅網。
27. 撥款3,300萬元增加「中高齡就業計劃」在職培訓津貼。
28. 撥款280萬元鼓勵聘用求職困難的少數族裔人士。
29. 檢討外判服務合約,訂明外判工人工資不低於行業工資中位數,政府部門亦應承擔最終責任。
30. 設立「中央職業保險補償基金」制度。
改善醫療服務
31. 建議當局研究針對肺癌及乳癌等高發性癌症和乙型肝炎進行篩檢計劃、為女性安排定期婦科檢查、心房顫動普查及擴大子宮頸癌疫苗注射範圍。
32. 研究推行「全民驗身計劃」。
33. 研究進一步增加醫療券金額至每年3000元的可行性,並容許夫婦在互相確認後,醫療券金額可以互通使用。
34. 大幅提升中醫醫院資助,以降低中醫醫院收費。
35. 資助貴價及罕病藥物,增加醫院管理局的「藥物開支撥款」,並進一步優化《藥物名冊》;盡快落實將醫院管理局的「恩恤用藥計劃」納入為關愛基金援助項目。
36. 落實18區公營牙科診所,增加服務節數,並研究為牙科街症增加補牙、鑲牙等服務;長遠研究推行「全民/長者牙科保健計劃」。
鼓勵生育
37. 大幅增加子女免稅額,應由每名120,000元,大幅增加至首名180,000元,第二名起每名增加至250,000元。
38. 建議政府撥出30億元,為每名新生嬰兒父母發放50,000元新生嬰兒津貼。
39. 設立1,000億元子女培育基金,以基金的投資回報為每名香港兒童開設一個子女教育基金戶口,政府撥6000元作首筆儲蓄,其後每年由政府及父母各自供款3000元(每月250元)到戶口,直至15歲,經濟困難父母可申領相關援助。基金每年總撥款額約為29億。
40. 建議為每個學童派發書簿津貼券2,000元,以減輕開學時家長負擔。
41. 幼稚園全日制、長全日制的學額應達至5成或以上。
42. 加強託兒服務,以免租金形式予非政府機構辦廉價託兒所;除須加強日常的託管服務,傍晚、學校假期和非勞工假的公眾假期服務尤須加強。
培育人才
43. 建議增加公帑資助學士學位學額,以減輕學生負擔。
44. 推行「職業教育和訓練雙軌制度」,為不同興趣及長處的年青人提供多元出路、各展所長的機會。
45. 改革學徒計劃,推出全新的「職」學創前路先導計劃,特別針對宣稱「勞工不足」的行業吸納及培訓人才。
46. 向基金額外注資45億元以增加持續進修基金資助金額至每人4萬元。
47. 釋放婦女勞動力參與安老業。
推動產業多元
48. 以研發開支提高至GDP的2%為目標。
49. 支援文創產業,亦應為傳統的龍獅、花炮、紙紥等藝術開闢專用場地。
50. 20億元的「再工業化資助計劃」擴大應用範疇,以強化香港的傳統和優勢產業、復興「香港製造」的品牌。
51. 配合廢物徵費後年實施,當局應成立20億元「綠色產業發展基金」,支持環保工業的發展,當局應提供專門稅務、土地等優惠,吸引更多廢物循環再造企業在本港發展業務。
52. 檢討及改革現時對小販、牌檔、墟市等街頭經濟活動的規管,發展別具特色的街頭經濟活動,為市民和旅客提供廉價及具特色的消費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