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本地生產總值雖然由2011年的一萬九千三百四十億元,上升至2017年二萬六千六百億元,足足上升超過七千二百六十五億元,平均每年增長6.26%;而政府財政儲備亦已超過一萬億元。一個公平社會,勞資雙方應各有所得。基層打工仔女參與經濟發展,作出貢獻,應該分享經濟成果,促進社會共融。因此,最低工資委員會研究釐訂新的最低工資水平時,除考慮通脹因素外,還要顧及經濟增長和整體工資水平,以防止最低工資水平與社會脫節而變得越來越低。故工聯會建議最低工資委員會在釐訂新的最低工資金額的同時,除考慮打工仔女的生活開支及通脹因素外,亦須考慮促進社會共融與增加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的元素。此建議不單可改善低下階層打工仔女的生活,亦可以加強社會和諧,有利維持社會繁榮穩定。
最低工資增長與勞動力市場脫軌
參考政府統計處《2017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有關每小時工資分佈(港元)第五十個百份位數時,工聯會發現由2011年至2017年的升幅,每年平均都有4.4%。惟反觀最低工資的升幅卻每年平均只有3.6%。由此可見,最低工資升幅脫離了大部分市民的工資增長,加劇了貧富懸殊的情況,變相增加社會不和諧與不穩定的因素。
最低工資僱員覆蓋率已低至不足百分之一
根據政府統計處《2017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資料顯示,全港約有26,700名打工仔女賺取最低工資$34.5,只佔全港受僱人數約0.88%,不足百分之一。相較於2011年實施最低工資時有180,600名打工仔女受惠,足足少了153,900人;受保障人數佔所有僱員數目的比例,亦由6.4%大幅下降新聞稿至不足1%。由以上數據顯示,可進一步推論,工資增幅與勞動力市場已脫軌,最低工資保障功能亦名存實亡。
最低工資水平應與綜援有合理距離
綜援是社會基本保障水平,為鼓勵自食其力,最低工資水平應高於綜援標準。然而,由不超過兩名健全成人組成的家庭綜援金額為$4,855,再加上租金津貼每月上限$3,695,一對夫婦合共為$8,550;惟以最低工資時薪$34.5計算,如基層打工仔女每日工作8小時,每星期工作六日,即$34.5乘8小時再乘26日,一個月工資合共只有$7,176,低於綜援$1,374。
當然,基層打工仔女可以每日工作12小時,每星期工作六日,即每12小時再乘26日共312小時,每月工資都只得$10,764,這情況都只是高過$2,214。以上兩個例子都可見,最低工資水平已失去了鼓勵就業的功能,亦不能讓最辛勞的打工仔女獲得合理回報。
工聯會建議最低工資應為$42.5
工聯會認為2019年最低工資水平,不單不可讓通脹削弱基層打工仔女的購買能力,而且還要讓他們能與僱主共同分享經濟成果,方可既防止工資過低,又能促進社會共融。工聯會建議將最低工資水平設定於現時工資中位數的60%,即42.5元。以2017年時薪中位數68元為基礎,並參考過去兩年時薪中位數平均升幅4%推算,估計2018年時薪中位數將增至70.7元,以60%計算約42.5元。
再者,法定最低工資制度已實施多年,理應作出全面的檢討。工聯會就此提出兩項建議:一.最低工資水平應「一年一檢」,以及必須因應勞動力市場工資提升的狀況,以及通脹等因素等作出調整,令基層打工仔女能夠分享合理經濟成果;二.綜合考慮各項因素後,宜確立一個科學、合理和可操作性高的參考基準,包括以時薪中位數的60%,或覆蓋勞動人口不少於15%等,作為每次調整討論的參考基礎,以減少勞資雙方不必要的爭拗。